海外资产申报的误区(上)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移民来到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变成了一个每年报税季节的热门话题。根据加拿大税法的要求,当移民到加拿大并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后,您就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务局每年申报您的全球所得,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下面我将列举新移民报税中的常见误区供大家参考:
1.海外资产的多少取决于申报年的市场价值。
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理解,对于新移民来说,你的资产成本就是你登陆那一天的市场价值,如果你在2006年12月1日登陆时拥有$500万海外出租物业,到了2010年12月31日,你的物业市场价值已经涨到$800万,但是你没有卖掉,你的成本还是$500万,所以在2010年度的T1135表上,你应该申报你拥有$500万的海外物业,而不是$800。
2.报了海外资产就要交税。
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你的海外资产类别。如果你的资产在报税年度没有产生任何收入,就不用交税。比如说,你持有成本为$500,000的中国股票,当年该股票没有分红,你也没有卖掉股票产生资本增值,你就不用交税。不过,如果你在海外资产申报表上填上一百万加币的现金,而你同时又没有报任何投资或利息收入,税务局就可能要质疑你的表格的可信度了。
3. 不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以后也不用交税。
并不是所有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一般来说,税务局主要要求你申报可能带来收入的资产。比如说,在国内的自住房,个人的收藏及首饰以及用于主动生意用途的资产等都是不用每年申报的。但是你还是要记录好这些资产的成本,一旦被税务局抽查, 纳税人有义务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来证明这些资产确实存在,在你出售的那年,高于成本的部分,需要在加拿大填报收入。
4. 适当多填报海外资产, 以后可以少交增值税。
有人问我:既然需要交资本增值税的是售价高于成本的部分,那么如果我多报一些成本,以后要交增值税的基数不就变小了吗?你的资产的成本,售价是多少,需要向税务局提交认可的证据:比如税单,交易单,银行或是证券公司的原始单据,以及专业公司的评估报告等。如果你能提供让税务局认可的凭证来证明你的资产成本,那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你想随意虚报一个数字而拿不出相应的证据那麻烦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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