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盯上了员工使用的公司手机,笔记本电脑
来源: 大中报 泊然
环球邮报报道说,如今,雇员使用公司提供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已经很普遍了。雇主也完全知道员工不仅用于工作,也用于私人生活。
但是,加拿大税务局(CRA)却盯上这事。税务局的新政策建议雇主要确定这些设备究竟多少时间用于工作,多少比例可以作为公司的成本支出。
多伦多数据分析公司MobilityView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hom Damstra说:“当今全球的税务局已经意识到,公司手机的绝大多数时间都用在个人生活上。”
尽管使用公司提供的电话被视为“需要交税的公司福利”,但几位税务专家说,这并不是新鲜事,而且税法已经给雇主便利,从而不对雇员的税务产生影响。
但是Damstra先生预计,如果公司希望将这些供雇员用的电子设备打入生意成本,以减少企业必须上缴的商品和服务税,不久的将来,他们将不得不向CRA提供更多证据。他指出,4月份CRA发布新政策指出,公司可能必须证明手机有至少10%的时间用于工作,它才有资格获得GST/HST抵扣。
CRA表示,即使超过10%的门槛,税收抵扣也需看手机用于工作的比例而定。
换句话说,一家公司可以声称手机的50%是用于工作,但如果CRA对此质疑,公司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说法。
RSM Canada LLP(以前是Collins Barrow)的间接税业务负责人Bill MacQueen说,他还没有看到Damstra先生所预计的CRA质疑手机抵扣的案例。
但是RSM注意到,在过去18到24个月中,CRA的审计团队对商业客户的审计越来越频繁。
MacQueen先生说:“他们的审计活动明显增加,并且审计的手法也更高。”
加拿大RSM于9月警告客户,CRA的审计师一直假设所有该交销售税的商品(包括手机)都要按商品及服务税(GST / HST)税率(15%)计算抵扣。
RSM表示,CRA审计师还会否决公司在财务报表上对某些购买产品的销售税的抵扣,除非公司能提供足够的商业活动证明文件证明抵扣的合理。
MacQueen先生说:“当公司使用实际支付购买商品的数字来计算销售税抵扣的话,公司可以少交很多销售税。关键是公司必须向CRA提供抵扣的证据和理由。”
安大略省伦敦Nielsen IT咨询公司的创始人兼总裁Emily Nielsen表示,她认为客户无法通过简单的方式来区分个人电话和工作电话。
Nielsen女士说:“这些公司拥有数百种设备,而且确实很难区分公与私的用途。”
Nielsen女士说,在某些情况下,少点销售税抵扣要比花精力去辨别一部设备有多少是私用,有多少是办公用来得简单。她认为CRA在耍官僚,把一个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MacQueen先生说,有多种因素可以解释CRA为何对间接税的审计如此积极,这包括联邦商品和服务税(GST)和某些省征收的统一销售税(HST)。他说,一方面,最近的联邦预算增加了CRA审计的拨款,另一方面是CRA雇用了数百名配备最新审计技术的审计师。
MacQueen先生说:“他们精通技术和数据挖掘。”
CRA发言人表示,尽管有最新的政策,但他们认为“雇主向雇员提供手机的问题不属于他们重点审计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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