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称,加拿大最高法院对性侵犯被告的裁决不公平且有偏见
(大中网/096.ca讯) 加拿大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报道说,加拿大的辩护律师指责最高法院在性侵犯案件中采用双重标准,因为最高法院的一致裁决在很大程度上堵住了被告上诉的重要途径。
加拿大司法系统在过去 40 年中一直偏袒女性原告的无证据指控。近年来,加拿大一些省份和地区的上诉法院已经承认,对男性被告不利的刻板印象需要认真对待。
但最高法院在今年3月初称这是一种"错误的比较",并以7比0的大比分驳斥了这种说法,在裁决中,大法官们拒绝接受对原告指控可信度质疑的言论,认为此与不当指控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杜弗莱蒙特(Lisa Dufraimont)是多伦多约克大学Osgoode Hall法学院的法学教授,她的作品曾多次被最高法院引用。她说:"本次裁决标志着法律的重大变化。在过去五年中,以初审法官带有刻板印象推理为由,对男性被告定罪和无罪释放提出上诉的案件激增。"
她补充说,这项裁决"严重限制"了辩护律师可以用来上诉的理由。
刑事辩护律师对此持批评态度。
刑事律师协会(CLA)前主席、性侵犯案件起诉和辩护教科书作者布朗(Daniel Brown)说:"如果法官或陪审团错误地依赖无证据指控和刻板印象来驳回被告人的辩词,而导致被告人被定罪,最高法院显然不会有任何疑问。最高法院似乎只关注审判错误导致无罪释放的情况。"
刑事律师古雷(Matthew Gourlay)认为,最高法院"创造了一种双重标准,被告的辩词可以无视,而上诉法院现在却无力纠正错误"。
对性侵的起诉往往取决于对控辩双方可信度的评估:原告和被告可能是案件唯一的见证人,他们对事件的描述相互矛盾。法官们通常会根据常理进行推断,以确定发生了什么,并在裁决中对此做出解释。
上诉法院通常尊重初审法院对控辩双方可信度的评估。不过,当女性原告的说法有疑点时,上诉法院则会倾向于相信男性被告。
在最高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中,卑诗省的初审法官根据"常理"判定男性犯有性侵罪,但该省上诉法院却撤销了判决。
在一起案件中,女性原告声称她从醉酒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一名男性正在性侵她。初审法官认为,一个女性不可能对性侵过程有什么误解。在第二起案件中,初审法官认为,如果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那么男性不会突然驾车离开女性。卑诗省上诉法院称,在这两起案件中,初审法官都进行了无证据的推测性推理,这是该类无证据案件经常发生的想当然裁决,需要纠正。
安省上诉法院曾在 2021 年的一起案件中做出过类似裁决:一名男性被告称自己在性行为前总是在征得女性同意,而初审法官在给他定罪时称他的回答过于"政治正确",因此推断被告的言论不可信。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三月初的裁决分别恢复了初审法院对克鲁克(Christopher Kruk)和曾生(Edwin Tsang)的定罪。
最高法院表示,自1983年以来,联邦立法者和法院一直在努力消除那些被不公平地用来诋毁原告可信度的虚构说法和刻板印象。这些虚构说法包括:如果真的发生了性侵,女性会立即报案,或者性格外向的女性更不值得信任,更有可能是自愿的。
七位大法官中的马丁(Sheilah Martin)代表其他六位法官写到:"禁止损害性侵原告可信度的虚构说法和刻板印象观念有其独特的历史和特定的目的:消除歧视性法律规则,因为这些规则助长了女性作为一个群体不值得相信、不值得在性侵面前得到法律保护的观点。"
最高法院裁决认为,如果初审法官犯了"明显且压倒性的错误",即错误对定罪至关重要,被告仍可上诉。在克鲁克的案件中,涉及男性性侵一名熟睡女性的身体,这一事实不会发生错误;而在曾生的案件中,推测得出的事实可能是错误的,但不是压倒性的。
女性团体对这一裁决表示赞赏。
女性法律教育与行动基金(WLEAF)的律师帕尔萨(Roxana Parsa)说:"这项判决清楚地表明,法律系统意识到不能对性侵原告造成更多的伤害。"
最高法院对性侵案件的上诉采取了强硬的态度。《环球邮报》发现,从2018年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在初审法院判了男性被告无罪后,最高法院连续在 42起上诉案件中改判,支持原告,驳回被告。
刑事律师古雷表示,最高法院最新的裁决"意图纠正性侵案件中重证据轻口供的错误倾向"。
他认为,这一裁决使"被告是否有罪"很容易受到法官个人观点的影响。
克鲁克的代理律师安德森(Brent Anderson)说:"常理的概念很广泛,每个人理解不同,很难产生共识,而且是一个充满偏见或成见的概念,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