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政府而言,法治是陌生概念:《环邮》社论
Globe editorial: For China’s government, the rule of law is a foreign concept
来源: 大中报 泊然
《环球邮报》1月13日发表的一篇社论文章称,了解中国政府行事风格的人对其很多做法已经见怪不怪。比如,在上月于温哥华发生的孟晚舟(Meng Wanzhou)被捕事件所引发的加中外交争执中,中方就指责加拿大批评中国当局拘捕两名加拿大公民是“西方中心论和白人至上主义”在作祟。
上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Lu Shaye)在《国会山庄时报》 (The Hill Times)发表署名文章,指责一些批评人士傲慢地采取双重标准。这也是中国政府因为拘捕两名加拿大公民而被国际社会孤立后,对加拿大发起的最新一轮猛烈炮轰。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欧盟以及澳大利亚都对中国当局拘捕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加拿大企业家斯帕弗(Michael Spavor)予以谴责,或是表达了担忧之情。据卢沙野称,这两名加拿大公民都是因为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被捕。”
《环邮》的社论称,外界普遍认为康明凯和斯帕弗遭拘捕,是中国在以牙还牙报复加拿大于去年12月1日在温哥华机场逮捕准备转机的孟晚舟。加拿大警方是应美国当局要求逮捕孟晚舟,美国方面指控她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禁令。孟晚舟是中国电信巨头华为技术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的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目前,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将和中国政府关系密切的华为视为潜在的安全威胁。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现在已经禁止在本国敏感的公共基础设施中使用华为的技术,加拿大可能也会效仿这些国家的做法,对华为加以限制。
卢沙野认为加拿大及其西方盟友在批评中国当局拘捕两名加拿大公民的同时又在为逮捕孟晚舟做辩护,是在施行双重标准。卢沙野写道:“一些人似乎认为只有加拿大公民才应享有人道主义待遇,并且他们的自由很可贵,而中国人则不配享有这些待遇。”
卢沙野还称,孟晚舟是无端遭到非法逮捕,但他和中国政府却无法证明这一点。
社论称,加拿大警方逮捕孟晚舟是因为美国法院提出了引渡请求。在加拿大司法官员确信事态紧迫后,由卑诗省高等法院签发了逮捕令,而孟晚舟的权利会受到《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保护,不会被侵犯。
孟晚舟现在已获准保释,居住在她位于温哥华的一套住宅里。她和她的律师将有很多机会在法庭上挑战美国的引渡要求,并且可以就任何裁决提出上诉。整个引渡程序会当着公众和新闻媒体的面在公开法庭上进行。
与卢沙野所说的恰恰相反,孟晚舟被捕是遵循国际法规和条约实施的合法行为。此外,卢沙野称加拿大未有对身陷困境的孟晚舟表达过“关心或同情”也是错误的说法,因为假定她无罪,并会确保其权利受到保护的加拿大法律体系本身就是基于关注和同情构建而成。
至于康明凯和斯帕弗遭到报复性拘捕,卢沙野称那是“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是,卢沙野依然拿不出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康明凯和斯帕弗在被捕后没有公开出庭,同时不被允许与律师见面,加拿大外交官也无法对他们进行正常的领事探视。据称,康明凯和斯帕弗被拘禁在灯光一直常亮的房间里,这无疑是一种折磨。
社论指出,加拿大在对两名被拘的本国公民表达关注的同时,仍然对孟晚舟的命运保持相对乐观,这并不是采取双重标准,而是只坚持一个标准,那就是法治。这种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在孟晚舟被捕后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康明凯和斯帕弗却丝毫没有感受到。
正是因为坚持这个标准,加拿大才会常常为遭受本国政府虐待的中国人发声,无论是数十万被任意拘留并被送往“再教育中心”接受政治再教育的维吾尔族穆斯林,还是已经感觉到北京的思想警察在不断加强钳制的香港居民。
就此事而言,唯一不相信中国公民或其他任何人都会“享有人道主义待遇,并且他们的自由很可贵”的人,正是那些在卢沙野所代表的政府中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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