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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和小生意报税注意事项

来源: 启明会计师事务所 416-498-1988
加拿大自雇和小生意业主是很大的一个群体,由于其本身收入和支出构成比一般人复杂,在报税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点:

1.       报税截止日期不明。2014年个人报税季已经过去,但对于自雇和小生意业主而言,现在着手开始报税并不算太晚。因为税务局对于自雇和小生意的报税截止日期有所区分,比一般截止日期晚45天,也就是东部时间615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截止日期是针对向税务局寄发报告的时间,而非补交税款的时间。如果2014年您有欠税的情况则必须在430日以前交清,否则会有利息产生。

2.       是否需要注册GST/HST 账号。有很多业主在这方面存在困惑,不确定自己是否需要申报。其实,政府向经营应税项目的业主征收GST/HST,业主就可以向客户征收,性质类似流转税。您收入征收的数目超过费用所支付的部分,需要交还政府,反之,征收部分少于支付部分则可以收到政府退还。一般而言,只要您的业务范围是应税的项目,或者您不属于小供应商(年销售总额低于$30,000)这个范畴,都应该注册GST/HST账号和申报GST/HST

3.       误给自己发工资。很多自雇业主为了降低自己的收入,把自己的一部份收入作为工资放进费用里,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加拿大税务局是不允许自雇业主给自己发工资的,但可以给别人发工资,同时每月需要定期向税务局缴纳CPPEI。如果您的生意注册了公司,那发工资就是合法的了,但年终依然需要出T4,并在个人报税时作为雇员收入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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