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加拿大的“必须判的最低刑期”是否合理
Mandatory minimum sentences for murder should be abolished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在刑事法的名词里, 有所谓的“必须判的最低刑期”(Mandatory Minimum Sentence)这样的惩罚形式。那么究竟什么是“必须判的最低刑期”呢?
简单而言,那就是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被法庭确定杀人的话,其服刑的时间必需是无期徒刑。像加拿大臭名昭著的杀人犯博纳多(Paul Bernardo), 欧森(lifford Olson)那样的重大杀人犯的案例就是。
在以上的杀人案件,主审案件的法官对所有的犯人所判的几乎都是无期无期徒刑。罪犯们可以交保获释,但也至少要服漫长的18年或以上的徒刑。即“必须判的最低刑期”。
但是,加拿大司法部最近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很多加拿大民众则反对这种所谓的“必须判的最低刑期”。有大约60%的加拿大人不认同意这种“必须判的最低刑期”的原因是由于它对很多案件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比如,如果一个人杀死不断虐待他/她的贩毒头子,按照“必须判的最低刑期”,法律将对他/她与博纳多和欧森一视同仁。
为此, 司法部门订立和通过了一项被称作Bill S – 251号的法案,作为修正此案的具体步骤。这一法案由参议员派特(Run Pate)为首的几位参议员联合提出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 加拿大的有关对谋杀犯的判刑的严峻程度早已经闻名和超越国际标准,而这个法规, 在哈伯的保守党正政府执政期间,变得更加严酷。不但如此,哈伯政府还曾经通过了一条法规,准许和授权主审法官严格限制交保假释的合格条件,导致很多案子在服刑期间的“交保假释”的机会更加微小和渺茫,因此而导致众多此类案件的服刑犯人交保假释的机会完全无望。
还有一点必须提及的是,在这个刑法系统之下,加拿大土著妇女犯人被迫判无期徒刑的人均个案,远远高于其人口比例。从2005到2015年的十年期间,土著妇女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数是加拿大整体妇女无期徒刑人数的44%,从2002年到2013年间,加拿大全国被判无期徒刑的每八名女子罪犯中, 就有六名是土著妇女。至于土著男子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数的平均比例甚至于更高。
还有一点必须提及的是,在这个刑法系统之下,加拿大土著妇女犯人被迫判无期徒刑的人均个案,远远高于其人口比例。从2005到2015年的十年期间,土著妇女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数是加拿大整体妇女无期徒刑人数的44%,从2002年到2013年间,加拿大全国被判无期徒刑的每八名女子罪犯中, 就有六名是土著妇女。至于土著男子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数的平均比例甚至于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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