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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打击香港抗议,林郑月娥为何选择“禁蒙面法”?

来源: 大中报 冯惠蓉

纽约时报日前发表一篇文章说,当香港领导人调用紧急权力禁止在抗议中蒙面时,她不遗余力地解释,香港并非进入紧急状态。而是经过数月的动荡,这座城市“已出现危害公安的情况”。

这条讯息和禁令本身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是在说,香港政府正在采取行动保障公共安全,同时尽量不刺激起抗议者采用更多的暴力。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这样的温和派到强硬派,香港政府领导人和议员中的亲北京阵营也决心平息动荡,不给中国领导层任何插手的理由。 

“我们想自己解决(香港问题)”林郑月娥内阁强硬派成员叶刘淑仪说道,她领导着一个受警察欢迎的政党。 

然而,设法恢复公共秩序而不引发更多抗议将难以实现,香港领导层已经在考虑采取其他打击措施。仅仅是蒙面禁令就引发了截然不同的观点,这突显出政府和抗议者之间的分歧已变得多么不可调和。 

对香港最高领导人而言,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的禁令是个慎重的手段。它避免了一些亲北京强硬派提议的更极端的选择,比如更严厉的判决、法院24小时开庭审理或实施宵禁。 

对抗议者而言,针对示威活动标准配置的禁令展现了他们最大的恐惧,即对这个半自治领土区别于中国其他地区的公民自由的侵蚀。在他们看来,仅仅是行使紧急权力也是个令人担忧的迹象,表明北京将对香港施加更大影响。 

10月5日/周六,一阵可怕的寂静笼罩城市之后,数万名抗议者周日再度在雨中发起游行,并戴着面罩反抗禁令。尽管游行开始时较为和平,也有紧张不安的抗议者设置路障、放火并破坏他们认为店主是支持北京的店铺。 

警方发射了多枚催泪瓦斯,试图驱散人群,并敦促居民呆在家里。 

“最糟糕的事情,是你启用一项过时的、苛刻的殖民时期的立法。该法制定于1922年,香港当时还没有小宪法,”支持民主的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说。“这不再是依法治理,而是由一个女人说的算。” 

近两个月来,林郑月娥和她的高级顾问们就如何平息不断加剧的暴力进行了激烈争辩。他们广泛征询了政府内部的公民自由派人士与人权律师,以及宪法专家和安全专家的意见。 

过去一周,这场讨论在富丽堂皇的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的走廊和餐厅继续进行,林郑月娥的240人代表团在参加周二的中国国庆阅兵前就下榻于此。在周五宣布禁令的新闻发布会上,林郑月娥强调,此次访问期间,她没有同北京的任何官员讨论过这个问题。

 为避免可能在香港机场遇到抗议者,林郑月娥搭乘了周二下午前往大陆边境城市深圳的班机,然后过境进入香港。就在林郑月娥回港时,一名警察近距离射中了一名抗议者胸部。 

子弹差一点击中这名抗议者的心脏、脊椎和大动脉。“101日,我们距灾难只有三公分,”林郑月娥内阁,即行政会议的另一名成员汤家骅说。

 枪击发生后,林郑月娥及其团队认为,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启用殖民时期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该法自20世纪60年代末的致命暴乱后尚未动用过,它给予行政长官不经立法机关批准而制定规则的特别权力。 

据林郑月娥的几名顾问表示,如混乱加剧,蒙面禁令外的其他选项也在审议中,其中几人因问题的敏感性而要求媒体不透露他们的名字。但这些政策均有各自的局限性,并可能进一步激怒抗议者。 

这些选择包括宵禁,它可能只针对青少年,当局指责他们是最近大部分暴力事件的祸首。1967年,在亲共人士发动的暴乱期间,英国人为恢复秩序,曾在香港实行宵禁。 

但是,强制宵禁现在并不完全可行。抗议者显示出在城市中迅速移动的能力,因此当局需要对所有社区实施宵禁。已经疲于奔命的警察也不一定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 

林郑月娥的顾问们表示,第二种选择是让警方将嫌疑人扣押更长时间,直到他们必须被检方以刑事罪名起诉或释放。目前这个时间只有48小时,香港警方说,这段时间不足以进行调查。 

1967年,英国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措施,暂停了这类限制。当时,当局在没有指控的情况下,将数十名毛派活动人士关押在一座特殊监狱里达到半年。 

政府内外的人权律师警告,香港法院可能会驳回任何延长拘留期的提议。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时颁布的小宪法,即《基本法》为香港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护。 

但林郑月娥的几名顾问说,目前正在考虑的最可能的政策选择是大幅延长香港法院的办公时间,以便他们能够迅速将众多暴力抗议者投入监狱。

香港大学著名法学教授陈弘毅说,为此,香港领导层正在密切研究英国政府对2011年伦敦托特纳姆社区和全国其他地方发生危险骚乱的做法。骚乱期间,英国法院临时24小时运转,以便快速处理大量因被控纵火、袭警和其他罪行而遭拘留的人。

香港法院全天运转可能相对容易,因为这里的司法规则与英国几乎完全相同,是150多年殖民统治的遗产。主要障碍是香港法官不足。

 吸引这座城市的顶级法律人才成为法官一直很困难,因为他们在私营部门中可以挣得更多报酬,而任命新法官的过程漫长且充满争议。林郑月娥可以利用她的紧急权力绕过这一程序,任命许多亲北京的年轻法官,但这会损害香港司法独立的国际声誉。 

到目前为止,香港政府不愿走到要求北京干预这个极端。 

《基本法》第18条的一项模糊规定允许大陆将其严格的国家安全法扩展到香港,前提是中国橡皮图章式立法机构的常务委员会“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林郑月娥在上周五强调,香港的情况并没有那么糟,她似乎是在避免这种可能性。

 尽管如此,香港前高级官员、北京的香港政策首席顾问刘兆佳表示,香港的动荡已经到了一定程度,第18条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一种选择。

 不过,刘兆佳提醒,他并不呼吁这种局面。他说,北京不想干预,不想承担起解决香港问题的责任。

 “这是北京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刘兆佳说。“现在,北京已经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做好了准备,因为香港发生的事情对香港的伤害比对内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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