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专员:实行疫苗护照侵犯公民自由 应慎重行事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096.ca讯):根据加通社的报道,5月19日周三,加拿大隐私事务专员们表示,注射疫苗后获得证书虽然可以给人们出行等提供方便,但这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政府对此必须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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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省和地区隐私专员周三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加拿大如果要发放疫苗接种证明,必须在尊重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和原则的指导下,“疫苗护照”必须遵守现行的隐私法律并引入一个完备的考量。当局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国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保障,而一旦疫情结束,应销毁疫苗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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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护照,无论是纸质护照还是数字护照,可以帮助某人证明自己已经接种了COVID-19疫苗或具有免疫力,从而为旅行、享受服务和设施打开大门。
声明建议引入疫苗护照的条件,包括明确的疫苗护照各种用处的法律权限,这种法律授权可能来自新法律、现有法规或公共卫生命令。
声明指:“疫苗护照必须在尊重相关私隐条例的原则下研发和实施。”各级政府必须确保,规定出示疫苗证明要有法律依据,例如,加人到外国旅游,可能需要出示证明,因为其前往的国家规定这样做,至于有意规定出示疫苗证明的企业和政府,应为此制订新法例或修订现行相关法律。
声明指:“疫苗护照必须在尊重相关私隐条例的原则下研发和实施。”各级政府必须确保,规定出示疫苗证明要有法律依据,例如,加人到外国旅游,可能需要出示证明,因为其前往的国家规定这样做,至于有意规定出示疫苗证明的企业和政府,应为此制订新法例或修订现行相关法律。
声明称,各级政府应证明,疫苗护照属必要,不管是方便旅游,还是谈生意或者获取服务,“迄今为止,尽管科学界人士已表明这属势在必行,但我们尚未获得证据,证明疫苗有效阻止病毒传播。”
声明又说,疫苗护照应只有证明接种疫苗所需的信息,不应包含可外泄的其他健康信息,而一旦疫情宣告结束,或已不再需要疫苗接种证明,便应销毁疫苗护照。此外,专员还希望独立监管任何疫苗护照计划,国民获悉其信息的使用和储存方法。
联邦卫生部长海度(Patty Hajdu)上周透露,渥京跟七大工业国集团(G7)磋商推出疫苗护照,该护照可让国民恢复到外国旅行。加拿大联邦、省和地区隐私专员以及缅省、纽宾士域省监察专员办公室周三向发给传媒的声明中说:“虽然此举可能为公众带来实际好处,但涉及侵犯公民自由,当局应当三思而后行。”
魁省于本月13日开始发布二维码(QR code),让省民下载到手机,以证明他们已接种疫苗,但目前尚不清楚将如何使用该等数码证明。卫生厅长迪布(Christian Dube)强调它本身不是疫苗护照,而是实现类似系统的必要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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