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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司法传统被取消 香港首例国安法案件庭审不设陪审团

来源: 大中报 冯惠蓉

 
(大中报/096.ca讯)美国之音(Voice of America)报道说,香港首例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案件将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香港高等法院周四(5月20日)的这项裁决标志着香港实行近200年的普通法司法制度发生了重大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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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被告是24岁的唐英杰。香港警方称,去年7月1日港版国安法生效之日,当时23岁的唐英杰在香港湾仔驾驶电动车,打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标语参加了一次由大约300多人共同参与的抗议活动。警方说,唐英杰驾车冲向警察,在一条狭窄的街道上撞伤了几名警员之后被警察逮捕。
 
当局对他提出的控罪是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如果这些指控成立,唐英杰最高可能会被判处终生监禁。
 
今年2月,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通知唐英杰的律师团队,出于陪审员个人及其家人安全考虑,这个案子将由三名法官,而不是陪审团进行审理。唐英杰对此表示反对,并提出申请要求设立陪审团。
 
周四,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一审法庭法官李运腾发布书面判词,驳回唐英杰提出的“撤销不设陪审团的决定”申请,并宣布该案将于6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由三名指定法官负责审理。
 
香港采用普通法处理严重刑事案件的审理已经有176年的历史。香港司法界认为,陪审团审理案件是香港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香港采用的是英美系统的普通法,它的陪审团制度和遵循案例进行判案的做法与中国大陆采用的大陆法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向被告提供更多的保护。
 
在中国大陆,司法系统完全在中共的控制之下,那里的法院判定有罪的比例几乎达到百分之百。国安法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取消陪审团:保护国家机密,涉外案件,和保护陪审员的安全。
 
港版国安法则把大陆的司法习惯搬到了香港,指定三名法官而不是陪审团负责案子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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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腾法官表示,一审法庭过去的陪审团审理制度应该在涉及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中予以废除。
 
唐英杰多次申请保释都遭到拒绝。按照普通法,被告可以获准保释,除非检察官能够提供必须拘押的法律理由。而拒绝保释的裁决要求被告负责证明他们在获得保释后不会犯法,这是背离普通法惯例的另一做法。
 
观察人士指出,中共在香港强推国安法实质上就是为了压制异议声音。自从港府提出修改条例,与台湾、澳门和中国大陆建立遣返机制之后,香港爆发了大规模的反送中抗议活动。这个活动持续了半年多之久,向北京展示了香港民众追求民主、抵制专制的坚定意志。
 
批评人士说,习近平也正是因此而下决心不惜冒着背叛国际承诺,破坏“一国两制”的恶名也要在香港强推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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