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审理结束 大法官之后会做出裁决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096.ca综合讯):根据CBC的报道,8月18日周三,加拿大有关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正式结束。法庭将于10月21日再次开庭,法官称,10月21日并不会做出最终裁决,届时公布最终裁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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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孟晚舟被法官裁定符合引渡要求,那么加拿大司法部长将做出是否引渡的决定。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控辩双方抓住最后的机会,在法官面前陈述己方观点。代表加拿大政府的检控官弗雷特(Robert Frater)表示,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是有效的。她的行为构成欺诈和不诚实,是显而易见的,而辩方“在事实和法律上都失败了。
“在这个国家,没有人比孟女士接受了更公平的引渡听证会,”他补充说。
在周三的听证结束之后,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没有立即宣布判决结果。她定于10月21日再度开庭,届时可能将公布最终裁决时间。
如果霍姆斯法官做出了引渡的裁决,那么有关孟晚舟是否会被引渡到美国的最终决定将由加拿大司法部长做出。不过,孟的法律团队可以对这项决定提出上诉,把官司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如果是这样,此案可能会持续数年的时间。
周三晚些时候,华为加拿大就孟晚舟案件发表最新声明。全文如下:
当地时间8月18日,孟晚舟引渡听证会已在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结束。至此,引渡程序已持续两年多。孟女士的律师在为其辩护时,针对程序滥用提出了四个分支,分别为政治驱动、非法扣押、重大遗漏和错误陈述、违反习惯国际法。因为法律程序的滥用,孟女士的宪章权利受到侵犯。对孟女士因此所遭受损害的唯一补救方法是中止引渡程序。
在引渡程序中,Heather Holmes大法官对检方律师提出过以下问题:“就事实而言,多年后回过头来看却发现欺诈案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这正常吗?而本案所谓的受害者(一家大型机构)内部似乎已有多人了解所有事实,但现在却说他们听到的是虚假陈述?”
在法庭现场报道该案的媒体提到,针对美国对孟女士提出的指控,法官持“怀疑态度”,并称这些指控“不清楚”、“不寻常”。从法官听取的证据可看出,本案没有欺骗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甚至没有一个合理的风险因果论述。孟女士的演示文稿与据称汇丰银行所遭受的任何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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