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算白种人吗?(观点)
Opinion: We are all equal
来源: 黄维克(Vic Wong)
凡事都以法律为依据。什么是法律?在我们这样的案例法国家里,那就是过往在这个问题上法庭的判决,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相关的判例。
早在1922年的美国, 只有白人和黑人才能入籍。有一位日本裔的美国居民申请入籍被拒,他以自己皮肤偏白为理由打到法院(Ozawa vs. US,1922), 法庭判他输了,结论是只有祖先在高加索山脉的才是白种人(Caucasian)。
今天你也许关心的话题:
加拿大人被低效的医疗系统洗脑,而且没有政客试图站出来改变局面
404公路周三夜间发生多车相撞,67岁没绑安全带司机身亡
贾宁扬脱口秀 2022-08-06 周六 在目前北美经济是否进入萧条之时 跳槽不是个好主意!
事隔一年,一位印度的移民从上面的案例得到了灵感,认为自己是正宗高加索的后代,他成功申请入籍美国。后来地方检察官把他告上法庭,吊销了他的国籍(Thind vs. US, 1923)。
这次法庭连拐了好几个弯,也生拉活扯地判他输了,他们认定”白种人”,与生理特征和祖先在哪里无关,是常识(common sense)中的”白种人”。这位有雅利安仁血统(高加索的一部分)的印度移民,结果硬是等了20年才入籍,还是因为他在美国从军。
这里讲的法庭,可不是区区的地方法院,而是美国最高法院。上面的判决结果还是一致认可的,也就是说众多大法官里,没有一个人有不同的意见。
讲到这里还没有具体华人的案例,那就举一个192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吧(Lum v. Rice, 1927)。
这里讲的不是讨生活的华工,贫穷而没有知识,相反是一个相对成功的商人,他在密西西比州拥有自己的商店。他有两个美国出生的女儿,送进了家附近的白人学校。结果当地教育局把她们赶出来,说必须进黑人学校,这就牵涉到华人是否是有色人种的问题,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以当时的美国,判决结果可想而知。令到这位华人家庭输是有依据的,美国的法庭都要遵从先例。
这里又会讲到另外一个案例 (People v Hall, 1854) 此案牵涉到一位华人目睹白人行凶,结果加州最高法院拒绝他的证词, 法庭的结论是华人与黑人和印第安人一样,无权在法庭上指证白人。
在这帮白人至上的人眼里,华人是离他们最远的一个族群。无论是宗教也好,语言也好,生活习惯也好,…… 没有任何接近的地方,无法接受喜欢打麻将磕瓜子的人种,虽然并没有招惹他们。
美国的911事件,本来是一次很不幸的恐怖主义袭击。后来他们把它转嫁成为,仇恨所有的穆斯林人,不少的华人也跟着后面起哄。当他们说“极端穆斯林”的时候,忘了“极端基督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3K党,他们在美国杀了多少人?大约几十万人吧。
作为加拿大美国的移民,千万不要信那些国教国族的鬼话。难道是基督教?难道是白种人?早期的欧洲移民从印第安人那儿抢来了土地,当然也有一半抢一半买的。我们作为华人移民,可没有拿任何人的一寸土地,即使拥有的房子和它所占的土地,也都是真金白银买回来的!
华人到底算是白种人吗?
我的结论很清楚,当然不是。那是最接近白种人的吗?不是,也没有必要!
为什么会讨论这个话题?因为在历史上和今天,华人中都有不少人,对现实和历史无知,才会荒谬地把华人排在有色人种之外。显而易见的是他们中间不少人“漂白”和“增白”(争白)的试图,和那些不可思议的“恋白”和“崇白” 行为。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历史上有色人种(甚至今天)会受到不公的对待,有的不拥有自己身体和劳动所得(非洲裔),有的不拥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原住民)。
每当遇到不公的时候,有的人设法躲避,避免成为受害者,甚至想成为施害者。当别人遇到不公的时候,有的人还会幸灾乐祸,说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证明其合理。
不少华人遇到不公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彻底消灭这种不公,让子孙万代受益。即使不认同这种不公,也是期待他人来抗争,然后自己坐享其成。华人从来没有放弃过争取自己作为白种人的权力,历史上如此,今天也如此,他们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仍然不愿意放弃。
他们真正放弃的是“人生而平等”,这一个受宪法保护的权利,也是加拿大美国的立国根基。
从两年前的争取种族平等运动中,就可以看出华人的态度。那场运动的中文翻译我一直不肯定,“Black Lives Matter”,缩写为“BLM” ,意为“黑人的命也是命”。 我们身边有多少人支持他们?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黑人民权领袖,当年以生命来抗争,哪会有后来众多的华人移民,还有他们今天成功的后代?哪有今天我们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哪有明天我们子孙昂首挺胸的未来。
真没想到作为排华法案受害者的后代,居然还会有人想成为种族主义者的帮凶,甚至成为施害者!在我的记忆中,北美洲从来就没有独立的排挤黑人、排挤犹太人、排挤穆斯林或者排挤拉美人的法案。但是在历史上的的确确都有一部独立的排华法案: 美国1882年的Chinese Exclusion Act;加拿大1923年的Chinese Immigration Act。
这段历史没能令你深思吗?!
以后,别再动不动就指责他人“政治正确”了,也许作为华人,我们根本就负担不起“政治不正确”。
附注:会英语的朋友可以在美国案例在线数据库上,https://www.justia.com 查找文章中所提到的判例。
早在1922年的美国, 只有白人和黑人才能入籍。有一位日本裔的美国居民申请入籍被拒,他以自己皮肤偏白为理由打到法院(Ozawa vs. US,1922), 法庭判他输了,结论是只有祖先在高加索山脉的才是白种人(Caucasian)。
今天你也许关心的话题:
加拿大人被低效的医疗系统洗脑,而且没有政客试图站出来改变局面
404公路周三夜间发生多车相撞,67岁没绑安全带司机身亡
贾宁扬脱口秀 2022-08-06 周六 在目前北美经济是否进入萧条之时 跳槽不是个好主意!
事隔一年,一位印度的移民从上面的案例得到了灵感,认为自己是正宗高加索的后代,他成功申请入籍美国。后来地方检察官把他告上法庭,吊销了他的国籍(Thind vs. US, 1923)。
这次法庭连拐了好几个弯,也生拉活扯地判他输了,他们认定”白种人”,与生理特征和祖先在哪里无关,是常识(common sense)中的”白种人”。这位有雅利安仁血统(高加索的一部分)的印度移民,结果硬是等了20年才入籍,还是因为他在美国从军。
这里讲的法庭,可不是区区的地方法院,而是美国最高法院。上面的判决结果还是一致认可的,也就是说众多大法官里,没有一个人有不同的意见。
讲到这里还没有具体华人的案例,那就举一个192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吧(Lum v. Rice, 1927)。
这里讲的不是讨生活的华工,贫穷而没有知识,相反是一个相对成功的商人,他在密西西比州拥有自己的商店。他有两个美国出生的女儿,送进了家附近的白人学校。结果当地教育局把她们赶出来,说必须进黑人学校,这就牵涉到华人是否是有色人种的问题,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以当时的美国,判决结果可想而知。令到这位华人家庭输是有依据的,美国的法庭都要遵从先例。
这里又会讲到另外一个案例 (People v Hall, 1854) 此案牵涉到一位华人目睹白人行凶,结果加州最高法院拒绝他的证词, 法庭的结论是华人与黑人和印第安人一样,无权在法庭上指证白人。
在这帮白人至上的人眼里,华人是离他们最远的一个族群。无论是宗教也好,语言也好,生活习惯也好,…… 没有任何接近的地方,无法接受喜欢打麻将磕瓜子的人种,虽然并没有招惹他们。
美国的911事件,本来是一次很不幸的恐怖主义袭击。后来他们把它转嫁成为,仇恨所有的穆斯林人,不少的华人也跟着后面起哄。当他们说“极端穆斯林”的时候,忘了“极端基督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3K党,他们在美国杀了多少人?大约几十万人吧。
作为加拿大美国的移民,千万不要信那些国教国族的鬼话。难道是基督教?难道是白种人?早期的欧洲移民从印第安人那儿抢来了土地,当然也有一半抢一半买的。我们作为华人移民,可没有拿任何人的一寸土地,即使拥有的房子和它所占的土地,也都是真金白银买回来的!
华人到底算是白种人吗?
我的结论很清楚,当然不是。那是最接近白种人的吗?不是,也没有必要!
为什么会讨论这个话题?因为在历史上和今天,华人中都有不少人,对现实和历史无知,才会荒谬地把华人排在有色人种之外。显而易见的是他们中间不少人“漂白”和“增白”(争白)的试图,和那些不可思议的“恋白”和“崇白” 行为。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历史上有色人种(甚至今天)会受到不公的对待,有的不拥有自己身体和劳动所得(非洲裔),有的不拥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原住民)。
每当遇到不公的时候,有的人设法躲避,避免成为受害者,甚至想成为施害者。当别人遇到不公的时候,有的人还会幸灾乐祸,说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证明其合理。
不少华人遇到不公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彻底消灭这种不公,让子孙万代受益。即使不认同这种不公,也是期待他人来抗争,然后自己坐享其成。华人从来没有放弃过争取自己作为白种人的权力,历史上如此,今天也如此,他们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仍然不愿意放弃。
他们真正放弃的是“人生而平等”,这一个受宪法保护的权利,也是加拿大美国的立国根基。
从两年前的争取种族平等运动中,就可以看出华人的态度。那场运动的中文翻译我一直不肯定,“Black Lives Matter”,缩写为“BLM” ,意为“黑人的命也是命”。 我们身边有多少人支持他们?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黑人民权领袖,当年以生命来抗争,哪会有后来众多的华人移民,还有他们今天成功的后代?哪有今天我们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哪有明天我们子孙昂首挺胸的未来。
真没想到作为排华法案受害者的后代,居然还会有人想成为种族主义者的帮凶,甚至成为施害者!在我的记忆中,北美洲从来就没有独立的排挤黑人、排挤犹太人、排挤穆斯林或者排挤拉美人的法案。但是在历史上的的确确都有一部独立的排华法案: 美国1882年的Chinese Exclusion Act;加拿大1923年的Chinese Immigration Act。
这段历史没能令你深思吗?!
以后,别再动不动就指责他人“政治正确”了,也许作为华人,我们根本就负担不起“政治不正确”。
附注:会英语的朋友可以在美国案例在线数据库上,https://www.justia.com 查找文章中所提到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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