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惊慌失措!仓促与川普达成贸易协议将是加拿大最糟糕的失误(观点)
(大中网/096.ca讯)加拿大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发表了一篇 Carlo Dade 的评论。他是加拿大西部基金会(CWF)贸易和贸易基础设施中心主任。评论说,鉴于美国总统川普周二(7月8日)宣布8月1日起对铜征收50%的关税,让人不禁好奇,华盛顿似乎在发布贸易坏消息的道路上刹不住车。
然而,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正在审理的一项更重要的案件值得加拿大关注。这一变化要么会限制总统对加拿大征收关税的权力,要么会加强总统这一权力。这意味着加拿大不应急于与川普达成协议,而应静观其变。
让我们回顾一下,5 月 28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一个审议小组(其中包括一名川普任命的法官)一致果断地裁定,美国政府利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就可以随意对谁征收关税的做法是违宪的,利用这一权力征收的关税应该被立即取消。(美国一地方法院的另一起诉讼也驳回联邦政府利用紧急权力征收关税的行为。)
这项裁决废除了美国政府对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征收的芬太尼和移民关税,以及川普4月2日的“解放日”关税。在案件上诉期间,该裁决被搁置,有可能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但上诉法院已将此案列入“加急”,并定于 7 月 31 日听取辩论。
如果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推翻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那么法院将给予美国现任和未来政府明确的法律授权,使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征收关税。
但是,如果法院维持原判,那么由总统独断专行宣布的关税,以及未来的威胁,都将终止。
这一点非常重要。尽管总统已经根据《加美墨协定》豁免了加拿大一些关税,但这只是总统的一时兴起;如果总统改变主意,这些关税可能会重新出现。同样,如果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维持国际贸易法院的原判,将完全消除这些关税的威胁。
对铜加征关税的美国政府声明固然糟糕,但如果反复无常的总统改变主意,取消根据《加美墨协定》规定的部分产品关税豁免,重新对加拿大加征“互惠”关税,情况将更糟。
顺便提一句,川普政府已经在法律文件中承认,如果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上诉成功,已支付 IEEPA 关税的进口商将有资格获得退款,包括利息。
对美国人和加拿大人来说,这显然是一项重大裁决,对现在和未来影响很大。
美国总统有几项权力可以用来征收关税,这些权力都是国会授予的。IEEPA 的影响最为深远,因此也最具后果和破坏性。美国总统还有一张牌,就是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条款,该条款赋予美国总统调查进口产品是否威胁国家安全,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该法案的核心目的是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和国家安全,尤其是在关键领域如钢、铝、半导体等。
IEEPA 关税与 232 条款(关键领域关税)之间的区别极为重要。
232 条款要求美国政府进行调查、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报告,所有这些都将“拍脑袋”的行为变成了一个漫长的、政治化的、公开的过程。对钢铁和铝征税的调查历时近 270 天。对铜的调查花了几个月,但所有调查都需要时间。
此外,这些关税适用于美国协调关税表(HTS)中的四位数分类,这意味着这种征税方式比较严谨。
尽管周二的消息可能很糟糕,但少数几个232 条款征税项目,每个项目都要单独调查,而且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来实施,并不是总统“拍脑袋”所带来的无所不包、无处不在的关税威胁。
对加拿大和其他国家来说,如果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维持原判,无论是征收新关税,还是通过威胁征收新关税达到其它政治目的,川普的谈判筹码将被极大削弱。
如果他最喜欢也是最简单的“拍脑袋”征税方法受到限制,即目前的IEEPA 关税即将被取消,那么这将是一场全新的谈判局面,加拿大需要改变其谈判目标和策略。
第一步是暂停做出任何进一步让步或签署协议,直到法庭案件审理完毕。为终止可能被撤销的关税而做出让步是毫无意义的。其次,在总统仍然反复无常的情况下,现在签署协议就更没有意义了。
例如,加拿大已经达成了加美2018年取消钢铝关税的条件。但在川普的第二任期,他背弃了他在第一任期签署的协议,没有遵守协议的任何条件。
在钢铝关税问题上,加拿大需要的不是一项暂时中止关税的协议;加拿大需要的是一项长期有效豁免,以防止美国总统动用其他权力再次征收关税。美国政府将 232 条款的关税调查范围扩大到其他产品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川普有一天撕毁他签署的《加美墨协定》也不让人感到惊讶。
无论是协议还是川普的承诺都不能保护加拿大,只有制约总统的美国法律法规才能保护加拿大。
换句话说,谈判的目标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承诺和美国法律,防止、限制或限定总统滥加关税的权力。
没有这种制约就等于明确承认,与加美2018年钢铝关税协议一样,任何协议迟早都会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