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计划实施之际 最高法院简化吸毒驾驶判决
Police opinion deemed expert evidence in drug impaired trials: Supreme Court
加拿大最高法院近期裁定,在吸毒驾驶案的审讯中可将警员有关驾车者损伤程度的意见作为专家证词采信而无需对此证据进行预审,使得警员得以免遭辩护律师的法庭质疑。在加国蹒跚迈向开放大麻之路并计划在今春实现大麻合法化之际,该项裁决为简化吸毒驾驶判决程序铺平了道路。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recently ruled that a police officer’s opinion about a driver’s level of impairment can be admitted as expert testimony at drugged-driving trials without prior examination of the evidence, allowing the officers’ to avoid being subject to credibility attacks by the defence lawyers. The ruling paves a path for easier prosecution of drug-impaired driving, at a time when Canada is lurching toward becoming more pot friendly and plans to legalize marijuana this spring.
[大中报张焕然报道] 加拿大最高法院最近裁定在吸毒驾驶案的审讯中无需进行预先证据审查,便可将警员有关驾车者损伤程度的意见作为专家证词。
DRE意见可作为专家证据
目前,警方虽然可以对涉嫌吸毒后驾驶的司机进行现场清醒度测试,但他们并不能像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一样在路边截停车辆查毒驾。
此外,由于目前对驾车者血液中的大麻或其他毒品的浓度也没有法定限制,因此在涉及吸毒驾驶的案件中,法庭只能依靠经过特殊培训的警员,也就是有时被称之为鉴定技术人员的毒品识别专家(DRE)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警员必须经过包括个人视力、注意力、血压和脉搏测试在内的12步程序,才能成为毒品识别专家。
2月23日,最高法院以5-2的投票结果裁定在涉及吸毒驾驶的案件审讯中,无需事先进行预先审查或初步证据审查,便可将鉴定技术人员的意见作为专家证据。
CTV的法律评论员普鲁奇(Edward Prutschi)表示,该裁决意味着毒品识别专家基本可以避免在预先审查中被辩护律师质疑可信度。
普鲁奇向CTV News频道表示,这会对法院的吸毒驾驶裁决产生很大影响,同时也使得辩护律师很难对警员的意见提出颠覆性质疑 ,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之事。
普鲁奇表示,由于该项裁决赋予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以法律效力,其有效地意味着涉嫌吸毒驾驶的案件的审讯速度将会加快。
普鲁奇同时称,对此感到最高兴的人将是警员和检控官,因为吸毒驾驶问题正变得越来越难以解决,而该裁决为简化吸毒驾驶裁决铺平了道路。尤其是加国的大麻合法化计划正在实施之际,人们有可能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吸毒驾驶案件,加国各地的警方也会越来越关注毒驾问题。
Carson Bingley案将继续三审
该裁决也意味着渥太华居民宾利(Carson Bingley)所涉的吸毒驾驶案件将会继续进行三审。2009年,宾利在驾车途中越过中线差点与迎面而来的车辆对撞,之后他又在停车场撞了一辆汽车,渥太华警方因此指控宾利吸毒驾驶。
一名当时在现场的警员称,宾利显示出醉驾迹象,但酒精筛查测试结果发现他的血液酒精浓度远远低于法定限值。
但是,宾利在现场并未通过毒品识别专家进行的标准现场清醒度测试。据案件概要称,在宾利未能通过清醒度测试后,他被指控吸毒驾驶。
宾利承认自己在被警方截停前的12小时内服用了两颗阿普唑仑(Xanax)并吸食了大麻。但毒品识别专家确定宾利是因为吸毒而导致驾驶能力受损。尿检结果显示宾利体内含有大麻、可卡因和阿普唑仑。
在安省法院判处宾利无罪释放后,即决裁定上诉导致无罪释放裁决被推翻,法院随即对该案进行了二审。虽然二审法官裁定无需进行预先审查便可接受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但在预先审查环节中,法官又判定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宾利再次被无罪释放。
目前,检控官已就二审裁决提出上诉,三审将会继续进行。
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洛莲(Beverley McLachlin)在裁决理由书中称,吸毒驾驶是一种危险、可悲并普遍的行为,这种行为被《刑法典》禁止,议会很早就确立了对抗醉酒驾驶的执法体系,警方可以通过呼气酒精测试以及其中心的分析师认证结果确定驾车者是否属于醉驾。相比之下,对吸毒驾驶罪行进行执法更加困难。
但是,在裁决中投反对票的法官卡拉桑妮丝(Andromache Karakatsanis)表示,毒品识别专家使用的12步评估程序应该被视为调查员的工具,而不是审判中获取证据的捷径。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recently ruled that a police officer’s opinion about a driver’s level of impairment can be admitted as expert testimony at drugged-driving trials without prior examination of the evidence, allowing the officers’ to avoid being subject to credibility attacks by the defence lawyers. The ruling paves a path for easier prosecution of drug-impaired driving, at a time when Canada is lurching toward becoming more pot friendly and plans to legalize marijuana this spring.
[大中报张焕然报道] 加拿大最高法院最近裁定在吸毒驾驶案的审讯中无需进行预先证据审查,便可将警员有关驾车者损伤程度的意见作为专家证词。
DRE意见可作为专家证据
目前,警方虽然可以对涉嫌吸毒后驾驶的司机进行现场清醒度测试,但他们并不能像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一样在路边截停车辆查毒驾。
此外,由于目前对驾车者血液中的大麻或其他毒品的浓度也没有法定限制,因此在涉及吸毒驾驶的案件中,法庭只能依靠经过特殊培训的警员,也就是有时被称之为鉴定技术人员的毒品识别专家(DRE)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警员必须经过包括个人视力、注意力、血压和脉搏测试在内的12步程序,才能成为毒品识别专家。
2月23日,最高法院以5-2的投票结果裁定在涉及吸毒驾驶的案件审讯中,无需事先进行预先审查或初步证据审查,便可将鉴定技术人员的意见作为专家证据。
CTV的法律评论员普鲁奇(Edward Prutschi)表示,该裁决意味着毒品识别专家基本可以避免在预先审查中被辩护律师质疑可信度。
普鲁奇向CTV News频道表示,这会对法院的吸毒驾驶裁决产生很大影响,同时也使得辩护律师很难对警员的意见提出颠覆性质疑 ,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之事。
普鲁奇表示,由于该项裁决赋予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以法律效力,其有效地意味着涉嫌吸毒驾驶的案件的审讯速度将会加快。
普鲁奇同时称,对此感到最高兴的人将是警员和检控官,因为吸毒驾驶问题正变得越来越难以解决,而该裁决为简化吸毒驾驶裁决铺平了道路。尤其是加国的大麻合法化计划正在实施之际,人们有可能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吸毒驾驶案件,加国各地的警方也会越来越关注毒驾问题。
Carson Bingley案将继续三审
该裁决也意味着渥太华居民宾利(Carson Bingley)所涉的吸毒驾驶案件将会继续进行三审。2009年,宾利在驾车途中越过中线差点与迎面而来的车辆对撞,之后他又在停车场撞了一辆汽车,渥太华警方因此指控宾利吸毒驾驶。
一名当时在现场的警员称,宾利显示出醉驾迹象,但酒精筛查测试结果发现他的血液酒精浓度远远低于法定限值。
但是,宾利在现场并未通过毒品识别专家进行的标准现场清醒度测试。据案件概要称,在宾利未能通过清醒度测试后,他被指控吸毒驾驶。
宾利承认自己在被警方截停前的12小时内服用了两颗阿普唑仑(Xanax)并吸食了大麻。但毒品识别专家确定宾利是因为吸毒而导致驾驶能力受损。尿检结果显示宾利体内含有大麻、可卡因和阿普唑仑。
在安省法院判处宾利无罪释放后,即决裁定上诉导致无罪释放裁决被推翻,法院随即对该案进行了二审。虽然二审法官裁定无需进行预先审查便可接受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但在预先审查环节中,法官又判定毒品识别专家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宾利再次被无罪释放。
目前,检控官已就二审裁决提出上诉,三审将会继续进行。
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洛莲(Beverley McLachlin)在裁决理由书中称,吸毒驾驶是一种危险、可悲并普遍的行为,这种行为被《刑法典》禁止,议会很早就确立了对抗醉酒驾驶的执法体系,警方可以通过呼气酒精测试以及其中心的分析师认证结果确定驾车者是否属于醉驾。相比之下,对吸毒驾驶罪行进行执法更加困难。
但是,在裁决中投反对票的法官卡拉桑妮丝(Andromache Karakatsanis)表示,毒品识别专家使用的12步评估程序应该被视为调查员的工具,而不是审判中获取证据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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