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民族服装、发型和族裔平等
Why police uniform changes set off alarm bells in Quebec?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以笔者的观点和看法,在表示或显示对不同族裔的认同和欢迎态度的话题中,用庄严的国家军队和警察部队的军装或制服式样的“多元化”来表达对少数族裔的“平等”,乃至“族裔和谐”的做法是最没有出息,甚至是虚伪。
笔者自己是黄皮肤的华裔,而且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服装”和发型,也不是现在的模样。在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多数男子的“体面时装”是光头长辫加上马褂长袍,女子的小脚加碧翠的发型和装饰。我在遐想,如果中国没有国民革命以及以后的大规模的革命性的“欧风东移”的话,今天中国人的服色和发型,可能还是男子的长袍马褂和光头长辩,以及女子脚下仍然是“三寸金莲”的模样。
即使是移民欧美以后,中国移民可能仍然会像当时美加两国白人所描述的,中国男子是头上托着“猪尾巴”的“猪仔”。或者是到了今天,中国男子的传统服装,仍然是长袍马褂,和光头长辫的模样。
如此推断的话,按照今天的加拿大的国家军队士兵的服装和发型政策,即士兵可以随意按不同民族的传统服装,“各取所需”地“任便穿戴”,以表达“族裔平等”,加拿大的三军首长就可能是一位光头上只有一条长辫和穿长袍马褂的华裔。
加拿大的海军陆战队的统帅有可能是一位像目前的国防部长那样的“包头大胡子”的长官,而我们的“多元文化部长”,则更有可能是一位来自非洲的,上身赤膊,嘴唇上戴着“耳环”的高官。
说实在的,如果加拿大有那么一天,连国会议员的打扮和服装也都达到“族裔多元化”程度的话,那么加拿大的国会,就可能会像一个中国的“中央民族学院”那样的多姿多彩的场所。从表面上看,加拿大是一个“真正”的“族裔和谐”的“大家庭”。但以笔者观之,这只是一种表达族裔平等的“奇怪荒诞”途径,它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表达族裔平等或实施多元文化政策,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少数族裔的包容的国策,但是其主要的内容和具体的做法,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是“表面装饰”。比如在就业平等上,主流社会的企业在雇佣和招聘企业的员工时,政府实施一种“鼓励”和“提拔”有色族裔政策,以优待有色族裔知识分子以及文人学士进入三级政府的管理阶层,以及如何在薪酬待遇上,鼓励和实施严格有效的平等政策等等实质性措施,而不是在像让“头上有辫子”的华裔当国防部长,或让穿着“半露肢体”的“非洲族裔传统服饰”者当“多元文化部长”那样的方式,来显示和表达加拿大是一个实施“善待有色族裔”的“平等包容”的民族政策的国家。
对像笔者那样的有色族裔移民而言,即使是让“有辫子”的华裔当警察局长,而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的黄皮肤移民在包括薪酬待遇在内的诸多社会待遇和社会地位上,仍然处于明显的受歧视局面的话,这种和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提起曾经发生在魁北克省蒙特里尔市的市民,反对准许警察穿戴锡克族的传统“包头”装,来取代传统的警察制服的规定。有诸多政客,认为它是一种“歧视印巴族”的表现,而大多数的市民和政客则不以为然。他们感到维护社会秩序的警察有维持传统性的严肃的警察制服的必要。只要观察一下世界各国显示国家和民族尊严的军队或警察,除了加拿大以外,试问有哪一个国家的三军制服是可以随意更改,或者国家的最高级军事将领,可以是一位“头上只有一条辫子”,或“满脸大胡子”,或也有可能是穿着半露肢体的非洲族裔民族服装,或其他族裔服装的例子?
笔者对魁北克法裔加拿大人的 “法裔至上”的狭窄种族主义观点,一向抱有非常负面的观感,并还几次为文加以批判。但是在有关当地民众主张维持严肃的警察传统制服,和反对在传统的警察制服上实施“多元化” 政策上,则抱谅解态度,其原因已如上述。
另外,当魁北克民众和政客实施那些戴面罩的穆斯林妇女进入某些在保安举措上有敏感性的政府机关,或保安部门时,必须暂时去摘掉面罩的政策,而魁北克以外的加拿大某些政客和民众把这样的政策污蔑为“歧视穆斯林”时,我实在是不敢苟同这样的“欲加之罪”。
只要是稍具常识的人,即使是穆斯林本身,都不会认为它也是一种对穆斯林的“文化歧视”或“宗教歧视”。要评论政府部门的族裔政策是否有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的标准,应该以绝大多数的民意为依据,或以“人之常情”为准则,而不应该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政治作秀”,或违背“政治良知和良心”的怪癖见解和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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