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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担忧中国政府要干涉香港的司法独立

来源: 大中报 菲尔



根据华尔街日报近日的报道,中国政府宣布,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判定香港法律是否违宪。此举对这座半自治城市的司法独立构成挑战。

11月18日周一,香港法院的一项裁决导致香港政府引用《紧急法》启动的《禁蒙面法》被暂停执行,19日周二的上述表态是对此作出的回应,对执法不会立即产生影响。但一些律师认为,透过此番表态可以看出,北京方面可能希望插手平息一场政治危机,甚至不惜以香港作为法治城市的形象及其司法独立性受损为代价。法治和司法独立性是香港吸引海外公司和投资者的关键因素。

身在北京、曾为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当过翻译的高志凯(Victor Gao)一直密切关注香港事态,他表示,中央政府似乎准备强化其关于香港法院无权裁定香港法律是否合宪的说法。

高志凯称,他认为这是自1997年以来从未有过的情况。英国1997年将香港主权交还给中国。



虽然香港《基本法》赋予了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但常务委员会这么做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次。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香港的法院就各种宪法问题做出裁决。

自香港6月爆发骚乱以来,北京方面一直在公开场合保持距离,称对香港领导人林郑月娥(Carrie Lam)和香港警方有信心,同时以非公开方式向林郑月娥施压。不过,在上周末抗议者使用弓箭对抗警方及周一香港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北京明确表示希望恢复秩序。

北京的声明“将对香港商界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总部设在香港的跨国公司,”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中国研究院(SOAS China Institute)院长曾锐生(Steve Tsang)表示。“我认为,对它们来说,最终影响将比迄今五个月的动乱大得多。”

曾锐生说,他认为这项宣布《禁蒙面法》违宪的裁决出乎北京方面的意料,让其感受到压力,觉得应该采取更强硬的路线。

北京方面的表态丝毫没有妥协意味。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香港立法会亲民主议员、律师郭荣铿(Dennis Kwok)说,北京方面发表的评论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威胁。他说,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声明,旨在向香港法院施压。郭荣铿参加了参加了挑战《禁蒙面法》的法律行动。

但北京方面的表态援引了一种含混的技术性程序,该程序可能导致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单边干预,例如暂时限制公民自由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几个月来,中国官员一直在提醒外部观察人士,根据香港《基本法》,北京方面可在两种情况下进行干预:由林郑月娥提出请求,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投票通过。

周二,北京方面明确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处理此事,但没有提及任何可能进行的投票。臧铁伟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外交部的发言人未予谈论这些建议,称这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周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没有回覆记者通过传真发出的置评请求。



对香港法律的最终审查不在中国最高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而是归属于全国人大,这和西方宪制国家的典型机制有所不同。

人大常委会最近一次对香港事务进行干预是在2016年,当时人大常委会禁止香港两名议员在香港立法会就职,预先阻止了地方法院的裁决。这两名政界人士主张香港获得更多自治,他们的第一次宣誓因为进行反中抗议而无效,人大常委会禁止他们再次宣誓。

法律专家魏常昊在博客NPC Observer上写道,北京方面周二的声明并不明确,但可以被解读为完全反对香港法院的运作方式。

他写道,人大常委会将在12月召开例行会议,在那之前召开紧急会议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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