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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医院隐瞒重大事故调查?

医院的重大事故常常会给患者家属造成很大困扰,但是一些医院常常利用旨在避免责任追究的QCIPA立法对家属隐瞒重大事件的调查信息.《多伦多星报》报道了多伦多各大医院施行该法之状况。

Critical incidents in hospitals cause great distress to loved ones but some hospitals uses QCIPA –a legislation that intends to create a no-blame environment -- to hide the information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incidents from the family. The Star article gives an inside look at how QCIPA affects hospitals in Toronto.

 

(大中报泊然报道)圣约瑟夫医院(St.Joseph'.s Health Care)和多伦多大学医疗网络(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通过利用安省的健保质量立法,隐瞒了医院所有危机事件的内部调查信息。相比之下,在过去五年多的时间里,多伦多东区全科医院(Toronto East General Hospital)从未使用过富有争议的健保质量信息保护法(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QCIPA)

 

安省医疗联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执行董事梅赫拉(Natalie Mehra)表示,这其中的差异凸显出个别医院过度使用重要公共政策赋予它们的自由裁量权。梅赫拉认为医院不应该拥有如此广泛的解释权,去决定公众可以获得哪些信息。

 

安省卫生厅长贺施金(Eric Hoskins)77日宣布,省府已经开始对QCIPA进行检讨。在此之前,宾顿公民医院(Brampton Civic Hospital)一名20岁的患者提瓦瑞(Prashant Tiwari)在该院的精神科病房自杀,院方依据QCIPA对此事进行了内部调查,并拒绝向提瓦瑞的家人提供相关信息。

 

提瓦瑞于616日进入宾顿公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此前他刺伤自己并向家人寻求帮助,称无法控制自残行为。但是在住院10天后,提瓦瑞就告别了人世。

 

提瓦瑞的弟弟高塔姆(Gautam)称,医院本应该让提瓦瑞继续活下去,但他们却没有做到。

 

为此,《星报》也对多伦多地区的10家急性护理医院进行了调查,询问它们在最近几年进行了多少次危机事件调查,以及在这些调查过程中有多少次使用QCIPA进行自我保护。

 

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大学医疗网络和圣米高医院(st.michael'.s hospital)等大型教学医院往往会碰到更多危重病症和更多患者,因此与圣约瑟夫医院(St. Joseph’s)和多伦多东区全科医院(Toronto East General Hospital)等规模较小的社区医院相比,它们更有可能进行更多的危机事件调查。

 

多伦多东区全科医院首席执行官德维特(Rob Devitt)称,该院进行危机事件调查时无需使用QCIPA,2010年至2013年,该院共进行了15次危机事件调查,但从未使用过QCIPA

 

但是据大学医疗网络医疗事务和质量副总裁Charles Chan医生称,在大学医疗网络下属的多伦多总医院(Toronto General)、西多伦多医院(Toronto Western)和玛格丽特公主医院(Princess Margaret)中,在危机事件调查过程中使用QCIPA是标准做法,该法允许在“免责文化”中进行自由讨论。

 

安省在2004年颁布QCIPA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创建这种免责文化。但是批评者指出,由于缺少监督,医院常常会利用QCIPA向患者家属和公众隐瞒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院方会采取哪些步骤避免事件重演。

 

但是Chan医生称,大学医疗网络并不存在这种情况,在医院发现出现错误或是事故时,院方会立即向患者及其家属通报情况,并且会告知家属院方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在被问及大学医疗网络是否会将医院采取的相关措施公诸于众时,Chan医生并没有给出确定的回答,但他表示如果公众对事件有所质疑并要求了解详细信息,医院将会公开其采取的措施。

 

但是在一年多以前,当汉伯河区域医院(Humber River Hospital)错误判定一名婴儿死亡后,医院就拒绝向公众透露事件的细节,或院方是否曾采取任何预防措施。

 

在过去三年中,汉伯河区域医院共进行了26次危机事件调查,其中有7次使用QCIPA屏蔽了相关信息。

 

由于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因此不能确定是否有医院在调查过程中不当使用QCIPA。除非另有规定,否则QCIPA优先于其他所有法规,包括《知情法》。

 

安省隐私专员虽然负责处理有关QCIPA的投诉,但其却没有监督权,尽管贺施金负责对QCIPA的检讨行动,但是据卫生厅发言人称,卫生厅也没有相关的监督权。

 

另一个在所有危机事件的调查过程中都会使用QCIPA的医院是圣约瑟夫医院,该院在过去三年共进行12次危机事件调查,其中每一次都使用了QCIPA

 

安省医疗联盟执行董事梅赫拉指出,圣约瑟夫医院和多伦多东区全科医院之间的差距凸显出QCIPA存有问题,当前的检讨并非是多此一举。她同时指出,让公众了解相关的信息和健保质量事关公众利益。

 

以下是多伦多医院在危机事件调查中使用QCIPA的情况:

大学医疗网络(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96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96次,使用率100%

 

圣约瑟夫医院(St. Joseph’s):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12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12次,使用率100%

 

士嘉堡医院(Scarborough):在过去三年(2011-2013)进行142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131次,使用率92%

 

北约克综合医院(North York General Hospital):在过去三年(2011-2013)进行8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6次,使用率75%

 

圣米高医院(St. Michael’s):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93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61次,使用率65%

 

新宁医院(Sunnybrook: 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18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9次,使用率50%

 

汉伯河区域医院(Humber River):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26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7次,使用率26%

 

西奈山医院(Mount Sinai):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59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5次,使用率8%

 

多伦多东区全科医院(Toronto East General):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2010-2013)进行15次危机事件调查,使用QCIPA 0次,使用率0%

 

多伦多病童医院(The Hospital for Sick Children):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该院只进行过一次危机事件调查,该事件发生在2011-2012财年,院方在调查过程中使用了QCI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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