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再评加国公民应效忠于加拿大还是英女皇
加拿大是一个非常保守的英联邦国家。这在新移民入籍宣誓中就可以看到。历史上,加拿大曾经是大英帝国远隔大西洋的北美殖民地。而大英帝国的女皇也就成理成章地是加拿大的女皇。这个历史传统,一直记载在于加拿大的宪法之中,直到今天。可是,加拿大早已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什么加拿大人还得在入籍宣誓中要发誓”效忠于伊丽莎白女皇及其继承人”?对这个问题的简单答案应该是,准备入籍的新移民可以宣誓效忠于女皇,或效忠于加拿大,或既效忠于加拿大,同时也效忠于英女皇。但是不管移民入籍宣言文字是怎么修饰安排,在宪法章程上的法定语言是如何严格规定,所有的加拿大公民,或决意成为加拿大公民的新移民,都应该和必须宣誓效忠加拿大这个国家是必然的。入籍宣言的其它附带言辞,都必须围绕着这一个最终目的,那就是”加拿大公民必须效忠加拿大”。这本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新移民入籍宣誓仪式,但却变成了一个经常被质疑和遭挑战的宪法规章。原因是,加拿大也许是西方民主国家中,或前英国殖民地的西方民主国家中,唯一仍然坚持新移民要入籍,必须宣誓向”伊丽莎白女皇二世,极其继承者”(Her Majesty ElizabethII,Queen of Canada,Her Heirs and Successors)效忠的国家。这个宪法程序也因此不断地引起一些争议,乃至法律挑战。最近就有三个新移民在安省上诉法庭,向加拿大的这项宪法进行挑战。他们认为,要入籍的移民宣誓向英女皇效忠,违背了他们的宪法权利。而安大略省的上诉法庭却驳回了这个上诉案件。法庭裁定,加拿大宪法规定”英女皇也是加拿大的女皇”,只具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它代表了加拿大这个国家的一个特殊标记。新移民在入籍时宣誓要效忠女皇,就是表示其”效忠于加拿大这个有女皇为象征地位的国家”,如此而已。上诉法庭的裁决其事非常恰当。
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固有文化传统习俗和历史渊源。加拿大曾经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是一个无可更改的历史事实;而从大英帝国获得独立地位的所有前殖民地国家,由于种种原因,一致把英女皇尊称为它们的共同女皇,也是一种自然自愿形成而不是强迫的共同认知。而事实上,由所有前英国殖民地国家组成的”英联邦”或”大英联邦共同市场”(British CommonWealth)国家,尊称伊丽莎白女皇为它们的女皇,实际上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尊称。英女皇在所有这些国家里,没有任何政治地位和实质性的政治权力,加拿大也不例外。拿一句非常通俗的话讲,加拿大的女皇,好像是一个家庭所具有的奉时逢节”供人参拜”的”神主牌位”,就此而已。如果明白了这个历史事实和政治实况的话,那么,作为一个决意要成为加拿大公民的移民,不管是为了显示其对加拿大的认同认知和效忠,还是从一个入籍的新移民尊重寄主国的传统习俗的最起码的诚意和礼貌而言,都应该非常乐意地宣读这份宣誓书。当然,这不是说,对这个宪法规定提出挑战的人,有任何抵触或违反加拿大宪法的嫌疑。也许他们认为,只有直截了当地宣誓对加拿大,而不是对另一个国家的女皇效忠,才是一个公民对自己国家的不折不扣的忠诚意向。而事实上,加拿大对入籍新移民所要求的宣誓内涵,确实存在着某职程度的”含糊性”。只要环顾一下像澳大利亚,乃至英国本身,它们对移民或本国公民对女皇的宣誓法规都有合乎现代社会宪法规章的改进和内涵,就可以了解。它确实应该和有加以修正和改进的必要。这不但是因为现有的发誓宣言,不符合入籍移民的只效忠于加拿大而不是他国帝皇的直接诚意,而且这种直截了当的效忠宣誓,也绝对不会影响伊丽莎白二世是加拿大女皇的地位和威信。这种修正也绝对不是违背任何基本宪法规条和程序。
在澳大利亚也是英帝国的殖民地,而且比加拿大更加”英国化”,它曾经对于移民是否应该宣誓效忠女皇的辩论已经进行了好几十年,也早在20年前就已经对此作了修正。澳洲现在对入籍的新移民,只要求他们宣誓”忠于澳大利亚及其人民,并分享他们的民主信仰,尊重他们的自由和权利,遵守和服从他们的法律”就可以了。甚至于英国本身,伊丽莎白女皇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的真正国王,英国也在四年前,对其新移民的入籍宣誓内涵有所改变。英国的新移民,现在除了照例必须宣誓向女皇效忠以外,更加上了其”效忠于大英联合皇国,尊重它的权利和自由”等比较直接和有实际意义的誓言。
加拿大确实是一个非常保守的英联邦国家,从新移民只需要对英女皇而不是加拿大宣誓这件小事,就可以得到证明。这种情形应该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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