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加航员工偷运海洛因 一华裔被判8年徒刑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综合讯:根据温哥华太阳报的报道,近日,温哥华一名华裔男子因携带海洛因,被判8年徒刑。
2014年,警方在温哥华机场一个包裹内,发现了近35公斤海洛因,市面价值约900万加币。经过调查,这名38岁的华裔林姓男子林泰光(Tenny Guon Lim,音译)与加航员工佩尔(Randy Norman Per)狼狈为奸。佩尔利用航空公司员工身份,进入机场货仓,拿到一个来自南亚的包裹。林被金钱迷惑,愿意帮助林Per将毒品带出机场。最终被警方发现。林姓男子于去年8月,在卑诗最高法院认罪。同案犯46岁的佩尔同时也承认罪行,今次他也同样被判刑8年。
2014年5月22日,Per用手机打出大量电话和短信,之后他见到了林泰光。
林驾驶一辆黑色梅赛德斯进入机场仓库。在那里,佩尔使用叉车将毒品装入豪华车内。
林还没离开机场,就被警察拦下,并对车进行了搜查。
其实佩尔的行踪早已在警察的监视之下。
在奔驰里发现的箱子内,警方发现34.4公斤海洛因,一袋袋都是用蜂蜡密封。如果以批发方式出售,当时的价值约为300万加币,现今市面的价格则为900万加币。
在一份关于法官和辩方判刑的联合意向书中,确认林泰光不是海洛因的进口商,但他也不仅仅是快递员身份,他明确知道自己所要携带的是什么。
卑诗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指出,海洛因是“最具破坏性”的药物之一,但它的毒性最近已被芬太尼(fentanyl)超出。
霍尔姆斯表示,林某在此案中扮演了一个“助纣为虐”的角色。
法官告诉林泰光,“你这样做只是为了获取那些经济利益”。
从法庭文件透露的信息看来,林泰光其实早已拥有相当富足的生活,但却还是经不住暴利的诱惑,铤而走险,却赔上自己,换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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