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父女反目 为争卑诗千万房产对簿公堂
来源: 大中报 张焕然
大中报综合讯:一名中国富豪的妻子在中国去世后,女儿和父亲为在温哥华的几栋房产反目。数年来,父母二人不惜撕破脸皮,为了各自的利益,将对方告上法庭。女儿把父亲告上法院,父亲也不甘示弱,反告女儿欺诈,用数年的时间在世人面前上演着一场好戏。
2014年6月19日,中国富豪李建华(Jianhua Li)的妻子刘贤(Xian Liu,音译)在中国病故。
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文件显示,李晓琪(Carol,Xiaoqi Li)是这对夫妻的独生女儿。按照刘贤的遗嘱,她在卑诗省的遗产将分给李建华和李晓琪。李建华被指定为这笔遗产的管理人。
这笔遗产包括两栋位于西温哥华树木繁茂的山坡上、俯瞰温哥华和萨利希海(Salish Sea)的豪宅,合计价值1,900万加币。刘贤去世前,和丈夫李建华是这两栋房产的共同业主。
刘贤去世后,李建华和李晓琪达成协议,但其条款存在争议。
2017年7月18日,李晓琪上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撤换遗产管理人李建华。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李晓琪声称,这两栋房产都属于她,因为这些房产是她出钱购买的。
李建华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指称李晓琪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骗他将其中一栋遗产物业的一半权益转到自己名下;另一栋原来是李建华全权拥有的房产,也被骗转到了李晓琪名下。
父女二人为了两栋房产互相撕扯,将对方告上法院。目前一系列官司都还没有结果。
不过,法院对于撤换遗产管理人的要求已经有结论。
在今年3月15日的判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法官格劳尔(J. Christopher Grauer)称,在李晓琪和她父亲关于遗产等诉讼得到解决前,李建华可继续担任遗产管理人。
在判决文件中,格劳尔法官称,在管理这两处遗产物业使用的开支和避免浪费方面,在2014年至2017年间,李建华证明了他曾多次尝试与女儿联系,以便解决他们之间出现的问题,但没有得到李晓琪的答复。
毫无疑问,从那时起,李建华已经对相关物业进行了全面、适当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任命一名物业经理,支付所有费用,使物业能顺利出租等。
这些证据也显示,“没有必要另外任命其他人员来管理和保护这些物业,这些遗产不会受到威胁”。
格劳尔法官表示,在这些错综复杂的诉讼中,真正的利益冲突是:李晓琪到底是这笔遗产的受益人之一,还是她应该独有这些财产。李建华是否作为遗产管理人有失职之处。
2017年7月18日,李晓琪入禀卑诗省最高法院,声称那两栋豪宅都应该属于她。父女之间的纠纷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从中国大陆的财经报告看,李建华1953年出生于广东省的客家山区,因此称自己是“山里的孩子”。他曾任全国人大代表,自称非常疼爱自己的独生女儿。李晓琪则声称,她是父亲的孝顺女。
1992年,他辞去梅州市水利局三防办副主任的职务,开始寻求自己创业。
他创建了威华集团的前身梅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经过18年的发展,今天威华拥有几十亿元资产、五大支柱产业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建于1997年10月,是广东省大型纤维板生产企业之一。李建华曾在这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前后超过7年。他也曾是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2015年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发出通告,给予李建华公开谴责的处分,因为他违规操作,减持公司股票1081.84万股,涉及金额为 1.76亿元。
根据李晓琪在法院文件中所说,他们家庭破裂的种子,是在2011年种下的。当时她与一名名叫Nelson Szeto的男子结婚不久,那年5月,她自己出钱在温哥华市中心买了一套公寓,但以父亲的名字注册,因为父亲“表示担心,要保护她的资产免受可能的婚姻诉讼”。
李晓琪声称,她认为没必要,但还是同意了。她当时“信任父亲,也希望尽量减少她父母之间的任何争论,因为当时母亲正在接受胃癌治疗”。
她声称,那两栋比邻的房子、一套公寓及位于温哥华Kerrisdale的另一栋房子,购买时都是以她父母的名字注册,但其实是她出全资,或者出大部分钱买的。
李建华在递交法院的回应文件中,声称女儿欺骗他,2013年12月,在香港李晓琪让他签署了一些英文文件。她声称这些文件是关于他已故妻子的遗嘱文件,实际上是将市中心那套公寓的所有权以及一栋豪宅的一半所有权转到了李晓琪的名下。
对位于Kerrisdale的房子,李建华还没有回应,但他声称自己对那两栋豪宅和市中心的公寓有所有权。
2018年4月,李建华的代表律师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说,李晓琪欺骗了李建华,使其在不知情下把房产权转出去了。“被告(李建华)担心,他可能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署了各种其它有利于李晓琪的授权文件。”
据南华早报获得的法律文件,显示这对父女俩儿为两人经营的国内上市公司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冲突。该公司是一家上市的中国木制品公司,曾经是李建华广东威华集团的分支。
两人在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了一系列的诉讼和反诉,女儿指父亲于2013年5月用刀袭击了她,因为父亲“强行”阻止当时患有癌症的妻子在遗嘱中写上女儿的名字。
已经过身的妻子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股价在她去世后价值飙升了五倍,达到3.22亿加币。
根据这家中国上市公司去年的年度报告,父女两人仍为公司股东,女儿作为副总经理还于今年1月在新年会议上发表演讲,并向担任公司主席的父亲致以问候。
李晓琪最终控股了已故母亲生前所持有的大部分股票。
根据女儿的诉讼,父亲于2013年告诉李晓琪,公司和集团出现“金融危机”,建议女儿提供2300万加元的个人贷款来“拯救”两家公司。
但后来,李晓琪则发现其父亲“取走了大量无法解释的货币。”
李晓琪的诉讼文件称,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出现“金融危机”,她在父亲的要求下,借出2,300万加元去救急。2014年1月,公司的股价涨了很多,当她谈到还钱时,父亲用石制的烟灰缸打她。
根据李晓琪于去年11月提交的最新法律文件,她“通知父亲和他的公司,她将独立行事,并且终止了父亲代表她的任何权力。”
卑诗省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潘内特(Robert Punnett)指出,这个案件和其他家庭处理房产的案件一样,都由于缺乏家庭财产的安排文件,只好依赖家庭成员的信誉。
法官最后补充道,由于家庭破裂以及由此产生的愤怒、沮丧和失望,让各方的证据变得模糊,案件也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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