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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过安乐死修正案,但问题远未结束

来源: 大中报 王飞

 
(大中报/096.ca讯)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Radio Canada)报道说,加拿大参议院上周三通过了放宽医疗协助死亡限制条件的C-7法案,取消了安乐死申请者必须是“能预见到死亡的不治之症患者”的规定。这是自2016年安乐死合法化5年以来首次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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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联邦议会修订“医疗协助死亡法规”是回应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在2019年的一项裁决,当时有患者和维权组织状告原有的安乐死法案太严格,等于剥夺了那些患有慢性疾病和残疾且无法合理预见死亡的加拿大人获得医疗协助死亡的机会。
 
但在放松安乐死限制条件的问题上加拿大政府非常慎重,一直在反复讨论,听取各方的意见。为此已经4次申请法院延长给予的期限。法院最后一次给出的截止日期是3月26日。
 
星期三17日,参议院以60票赞成,25票反对,5票弃权通过了C-7法案。这个新法律遵循了2019年魁北克高等法院的裁定,对那些患有慢性不治之症,或严重残疾的患者,将允许他们寻求医疗协助死亡。但对患有严重和无法补救的精神疾病的患者,将再推迟两年才能获得同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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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安乐死法规引起了社会舆论、医疗专家,尤其是残疾人团体的争论。即使现在修正案已经通过,争论仍然存在,主要集中在它是否能帮助弱势者,还是会使他们面临危险。
 
安乐死新规可能会最终伤害它原本想帮助的人
残障倡导者杰夫·普雷斯顿(Jeff Preston)是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学院的助理教授, 专门从事残疾研究。 他本人患有严重的肌营养不良症,只能靠电动轮椅出行。
他说:“我和其他许多人都很关注C-7法案会不会降低残疾人的生命价值。如果不能增加给残疾人的各种医疗支持,那新的安乐死法规就会成为残疾人的首先选项,而不是最后选项”。
 
他说:“我认为,政府在修订安乐死法规上的速度大大超过了他们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帮助, 使他们的生活更便利更幸福的速度”。
 
自主权与“安心” 
最早推动加拿大为安乐死立法的民间组织之一是总部设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有尊严死亡”。该组织有一位志愿者来自弗雷泽河谷,名叫安德鲁·亚当斯(Andrew Adams)。他认为,C-7号法案正在“将人们带入现代社会”,因为它承认处于弱势状态人们的自主权,“使我们能够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体”。
 
他说,他患有腹部绞痛,这是一种慢性病,“比食物中毒引起的腹痛更糟糕”,症状有时可能持续数月。
 
亚当斯过去曾申请过医疗协助死亡,但不符合资格。他对CBC主持人说,当得知按照新修订的法规自己能符合资格时,他曾一度觉得很欣喜,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很快会使用它。
 
他说:“我认为我的生命可以延长一些,再延长一些,但我不必再担心会在某一天用无法预测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说正在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再次申请。“我将看看是否会获得批准,如果能获得批准,我将安心很多”。
 
医疗工作者面临的问题 
新的安乐死法规通过之后,已经有医生表示反对,还有的说医生他们应该有选择权,要不要参与医疗协助死亡病例。

 
多伦多北约克综合医院的桑迪·布赫曼(Sandy Buchman)博士是姑息治疗专家, 也是加拿大医学协会前任主席。
 
他表示,作为提供医疗协助死亡的医生,新法案的通过令他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他对以前按照旧的法规提供安乐死方面的管理服务是满意的,但现在要扩大到那些无法合理预见死亡的患者,令他很并不满意。
 
他说,任何申请医疗协助死亡的人“都必须由两名独立的医学评估师进行全面评估,看申请者是否符合所有要求,并确实是自主和清醒的决定”。评估的期限则最长为90天。布赫曼关切的是,每个患者的情况不同,医生有时很难确定要不要通过安乐死来减轻患者的痛苦”。他说:“如果在一个完美的系统中,也许我们可以做出正确判断。但是在新的不那么完美的系统中,会让我们很难判定。而且人们可能选择安乐死,是因为他们遭受的痛苦无法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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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C-7法案引发的讨论能够有助于激发有关加拿大医疗体系中其它“缺陷”的进一步探讨,从而减少因得不到救治而选择安乐死的人数。
 
司法部长戴维·拉梅蒂(David Lametti)在给加拿大广播公司的一份声明中说, 政府在魁省高院裁决后, 就安乐死法案的修改征询了30万名加拿大人的意见,其中包括残疾人社区的成员。政府期望的结果是:“ C-7法案的设计框架将有助于兑现一些加拿大人艰难的个人决定,以他们自己的方式结束痛苦,同时提供重要的保障措施以保护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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