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谈丹麦动物园杀长颈鹿的残忍和愚昧
刚评论了美国枪械谋杀风气之盛和令人惊骇的民众心态,复闻丹麦动物园蓄意击毙并当众肢解一头长颈鹿喂狮虎的惨剧。难免令人怀疑,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很多方面,其行为与低级动物和食肉动物相比,到底谁更愚蠢谁更残忍。据丹麦动物园的负责人称,被击毙的长颈鹿是一头经由近亲交配而生的,为了保持动物遗传基因的健康,消灭这头动物实际上是为了动物的将来,而不是虐杀行为。但是这种表态,根本无法解释其虐杀濒临绝种珍贵动物的愚蠢和残忍实质,因此引起了世界范围的抗议和指责。
人们不知道整个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所以只能够根据推理进行推测。首先,长颈鹿是珍贵的体型巨大的食草动物,它们在动物园的日常生活和行动应该受到特别的管理和照料。它们中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对动物园的管理员来说,应该是了如指掌,极其容易区别和监管。因此,这几头长颈鹿之间,绝对不可能发生像细小群居的小动物那样的近亲交配的意外事件。所以,长颈鹿近亲交配意外事件发生的本身,其责任就完全应该在动物园的领导和管理阶层。其次,不管这种意外是如何发生,何时发生,一旦发觉,动物园还可以亡羊补牢,用医学上的办法令受孕的母体流产。再退一步讲,不管是基于任何原因,要是近亲交配到小长颈鹿诞生以后才被发觉的话,那么园方还是可以通过绝育的外科医疗程序,终止小长颈鹿(或任何动物)长大以后近亲遗传因子继续下传的可能性。绝育后的小长颈鹿可以继续在动物园向观众展示而不必将其毁灭,这是从经济学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也是两全其美的办法。更何况丹麦动物园在决定毁灭该长颈鹿之前,已经有多家动物园和其他的个人和团体愿意出资购买,以避免残忍血腥的谋杀行动。丹麦动物园为什么一错再错,最后非得采用如此残忍和愚蠢的枪杀、肢解长颈鹿的恐怖方法来解决问题?
丹麦是欧洲的先进国家,是欧盟的成员国之一。丹麦的文化也是属于西方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国家讲人道讲文明的传统不但期望遍及全人类,也推而广之泽及所有的动物,特别是对待在动物园里受成千上万儿童和成人观赏和亲近的,像长颈鹿那样温和慈祥的稀有珍贵食草动物。丹麦的动物园不但把一头可爱的小长颈鹿活生生地击毙,还不知基于何种理由,当着观众,特别是对着具有纯洁心灵的儿童之面,鲜血淋漓地肢解整头长颈鹿,把它一块一块地分割开来,喂狮子老虎吞噬。这种既野蛮残忍的手段,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无法理解的,完全不合人情常理,不合逻辑,不合经济原则和违背最起码的人道主义的愚昧行为。
是的,人为了生活,难免屠宰和食用动物,这是为了生存。但是,生长在21世纪现代文明社会的人们,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会用最原始的手段被迫自己动手屠宰牲口和禽鸟。记得笔者在几十年前实施“人民公社”时期的中国,因家父刚过世,母亲也重病在床,为了给她进补,被迫把家中饲养的那只老母鸡杀掉。记得当笔者皱着眉头,笨手笨脚地完成了屠宰任务之后,好几年未尝鸡味的我,不但面对鸡汤难以下咽,还有一种恶心的感受。
但是21世纪的人类,特别是由于西方国家的文明和人道主义思想的觉醒和推广,我们已经把屠宰动物和处理肉食的过程尽量人道化。因此,除非是在屠宰场或肉食加工厂工作的人,不然再也不必目睹或亲历家畜禽鸟临终时的那种血腥和恐怖场面,就是屠宰场的工人,也不必见到这种境况。因为所有的牲畜,在临终之前,都首先经过极其快速的科学程序而失去知觉。肉食的处理也绝大部分经由机械,当然也就看不到血淋淋的恐怖屠宰场面。所以现在人们怎么样也无法想象丹麦的那家动物园的管理层,能够为了如此荒谬的理由,开枪打死一头活生生的长颈鹿,并当着包括多数纯洁儿童在内的观众,一刀一刀地肢解血淋淋的鹿体。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们的野蛮行为和行动目的。
丹麦是世界著名童话作者安徒生的出生地,丹麦动物园屠杀长颈鹿的血腥和残忍,显示出人类对动物的原始残酷性和不必要的残忍,更显示出人类行为的可悲和愚昧。野兽杀生纯粹是为了生存,而人类的杀生,还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名义。丹麦恐怕从此会在全世界孩子纯朴善良的心目中,失去了其天真的“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