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贫富悬殊激化下谈加拿大税务制度的公平性
新年伊始,不管你愿意与否,每一个人又得为填报去年的所得税再烦恼一次。西方人说这是除了死亡以外无可避免的人生一大苦事。当今世界各国税务制度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它的渐进性和公平性,即按照经济能力缴纳入息税。那就是纳税人多赚多缴,少赚少缴,没有收入不缴。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富裕国家,收入低下或没有工作能力的穷人不但不必纳税,还可以常年得到政府的生活补助。
不过,税务制度的渐进性有时候也有漏洞。以加拿大的税务制度而言,纳税人的年收入如果达到或超过136275.00元,就列于最高的税额阶层,要缴纳净收入29%的所得税。至于那些年收入远远超过这个数目的富豪乃至超级富豪,他们却仍然只需要缴纳29%的入息税。这也就是说,一个年薪介于14万到17万之间的小企业部门主管,大学教授,科技研究工作学者,有经验有资历的中学教师,小杂货铺的店主,他们必须缴纳与年薪高达百万以上的纳税人乃至千万富豪同等的29%的税率。统计显示,加拿大有大约2百万的纳税人,是列于联邦政府的29%的最高税额阶层。可是如果个人的年收入超过14到17万的这个上限,他们所必须缴纳的入息税率,则突然失去了它的渐进性,变成了一条直线。加拿大有42万2千2百个百万富翁和32位千万富豪,他们也只需交付年收入29%的入息税。这显然是联邦税务制度的最大不公之处。过去几十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受经济学家,政治智囊团体,和税务专业人士以及反对党某些政治领袖的不断反对和质疑,并要求联邦政府提高对这些富豪的入息税税率,可是却从来也没有得到过重视。
1958年,当时的联邦政府经济部长Michael Wilson,面对《加拿大经济协会》(Canadian Economic Association)所提出的关于提高上述这批加拿大富豪入息税率的质疑和要求,作出了如下的回答,他说“加拿大非常缺乏豪富人士,提高这个阶层人士的税率,对增加国库收入的影响极其有限,所以不值得大动干戈更改税制”。此后,尽管加拿大的贫富悬殊差距加快向两极分化。像年薪高达8千8百万的Onex公司总裁Gerry Schwartz,年薪2千7百万的通讯电脑公司罗渣士总裁Nadir Mohamed,年薪一千9百万的Magna International总裁Donald Walker,年薪一千4百万的加拿大皇家银行总裁Gordon Nixon那样的富豪阶层人数不断扩大,平均薪酬比普通工人收入高出170倍的经理阶层继续扩展,可是1958年以后直到今天为止的五届保守党或自由党联邦政府,面对提高加拿大富豪税率的同一个提议和质疑,再也没有一个经济部长像Wilson那样作出解释,他们只是直截了当的拒绝回答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提问。加拿大联邦税制的这个巨大漏洞,再也没有受到任何重视。
是的,正如前经济部长Wilson所说的那样,就是在今天,对超级富豪征收超过29%以上的入息税额,不可能对整个国库收入有特别巨大的助益,但是它至少能够减缓贫富继续向两极分化的速度,而且也是一种要求超级富豪公平分担政府经管国计民生大事经费合理份额的公平举措。同时也是把加拿大的税务制度从1960年代带入21世纪的良好机会。事实上,在这方面,加拿大的几个省份的税制,比联邦政府的更加先进和现代化。安大略省已经在半年以前,改进了它的税务制度,增加了年收入超过15万的纳税人的税率;斯哥沙省和哥伦比亚省也作出了类似的税制改革,它们对富裕阶层税务负担的要求,远比渥太华的税制来的公平严峻。事实上,加拿大的众多税务研究机构和经济智囊团体,早已经向渥太华提供了增加豪富阶层税率的诸多建议,像CDHowe Institute研究机构所提出的建议就很值得考虑。它的具体步骤是,对于年收入在25万或以上的高收入纳税人,征收32%的入息税,赚取40万或以上者,征税35%等渐进征税建议。可是仍然没有得到联邦政府的重视。同时必须再次重复的一点是,即便渥太华采取了上述的税制改革,开始对富裕阶层的纳税人增加税率,它也不可能对国库和降低加拿大贫富悬殊速度有立竿见影的效应。但无论如何应该是增强加拿大税务制度公平性的一个良好开始,更是把2650页的联邦政府的税务制度法典带入21世纪的重大起步。
且待今年联邦大选来临之前,保守党政府对此有何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