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C-51 反恐法引发的争议
几乎人人都同意反恐是必要的,不管人们对联邦保守党政府的C-51反恐法有多少认识,也不管对C-51反恐法支持度的民意测验有多少可信度。问题是,在尚无对恐怖主义精确定义的情形下,贸然对情治单位扩权,有侵犯民众宪法权利的风险,亦有为执政府所利用打击政治对手的可能。在现今的法律和安保体制仍有效能的前提下,以反恐的名义对情治单位的扩权,谁能保证一旦反恐过度,会否造成另类的恐怖。
迄今为止,全世界对恐怖主义尚无统一的精确定义,收窄到刑事法上恐怕不易。摘录一段维基百科的说法:“恐怖主義一般是指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為,意在達成宗教、政治或意識形態上的目的而故意攻擊非戰鬥人員(平民)或將他們的安危置之不理,這類行動由非政府機構策動。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恐怖主義」一詞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確的定義便更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上可以找到上百個恐怖主義的定義。恐怖主義的概念具備爭論性,因為國家當局可用以將政敵或其他對手非法化,從而使國家武裝部隊可理直氣壯地打擊敵人(這種武力行為可能會被敵國描述為恐怖活動)”。
这不,在刚过去的情人节,警方破获一起预谋血洗Halifax 购物中心的案子。但联邦司法部长麦凯(Peter Mackay)却认为:该攻击未具文化意义上的动机,因此非属恐怖主义(The attack does not appear to have been culturally motivated, therefore not linked to terrorism)。如果从麦凯的讲法引申,除了宗教、政治及意识形态,环保组织的某些物理行为、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或西方前卫文化的某些行为等,反倒完全有可能被圈进打击恐怖的范围。恐怖主义的概念和定义不甚明确,对C-51反恐法的质疑乃理所当然。从普通人的常识出发,造成恐慌的暴力行为即恐怖主义。所以国会议员联邦绿党领袖梅伊提出,是否非暴力的和平行动应被C-51豁免。这显然是明白人在说明白话。
应该承认,本国恐怖主义活动发生的频密趋势,与加拿大近来的中东外交政策和国家行为有一定的关联。既然联邦政府目前的做法已既成事实,哈帕总理也不必惊恐地躲在衣柜里匆忙收紧法律,因为现今的法律还足具效用,过去国会山庄发生的事应该是保安措施不力而已。至于在现今保障民权的宪法下,扩大情治单位的权力,倒有可能触犯民众的宪法权利。担心新的反恐法有可能“用于侦缉政府的敌人”, 故唐民凯的新民主党力图阻止这项法案(What is to stop this bill from being used to spy on the government’s political enemy)。
新民主党作为正式的官方反对党,并非没有在未来执政的可能,对于积极限制政府权力的做法,表明其完全从维宪的理念出发,显然没有视该法案将来可能利于执政的世故的考量。小特鲁多的自由党则不然,小特鲁多预备支持这项法案,当然为了显示其有所不同欲提些修改意见。自由党以第二反对党之位不煞有介事地认真对待这项重大法案,联系小特鲁多曾很欣赏中国式的集权,要是以为该法案亦方便于臆想中自由党自己将来的执政,除了有点漠视民权真还有些机会主义的味道。其实,以联邦保守党在国会的绝对多数,修不修改,这法案都会通过。
今年的联邦大选,虽然油价暴跌对政府的平衡预算有影响,保守党的盘面却还是利多弊少。反恐法也完全可能辖多数通过。但也许正是这个法案,有可能物极必反,一旦民众感受到他们的权利受侵扰,C-51有可能伴随经济的动荡,将来为保守党的执政画上休止符。恐怖主义的源头在中东,它的泛起与中东问题的纠结以及世界的全球化进程相关。以今日世界的格局,即便再来几次十字军征伐,与伊斯兰有关的恐怖主义大概也不会绝迹。国会山袭击者与伊斯兰宗教倾向有关,被认为是恐怖分子,Halifax的屠杀预谋者无伊斯兰背景却被认为非恐怖主义。哈帕的C-51一方面便利于执政,但也有可能自伤其身,很可能是把双刃剑。加拿大现存的法律及安保体系并未落伍,为何不坚守本国的保守主义传统?如今的做法,真不知会给加拿大带来怎样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