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自愿披露程序
来源: 李涛,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
如果你在过去的税务申报中有过重大疏漏或者未向税务局申报你的税务,你应该考虑是否需要税务局的自愿披露程序来减低你的税务负担。
使用这个程序时,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报以前未申报的收入或者向税务局提交过期未报的税表。如果税务局允许你使用这个程序,你可以不需要支付由此引起的税务罚款。不过你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对于情节严重的纳税人,这个程序的最大好处是可以避免税务局对他们进行刑事追究。
根据税法,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使用这个程序:
• 纳税人必须在披露中提供所有的收入及税务信息;
• 申请披露的税务必须是已经过期一年的税务;
• 披露的税务必须会产生税务罚款;
• 纳税人必须在税务局对其采取审计、查询或其它强制措施行动之前提出申请。
如果你不太确定应该何时及怎样使用这个程序,你可以向有资质的专业人士(比如特许会计师)进行咨询,或聘请他们替你与税务局的相关部门进行匿名讨论。
这个程序不仅适用于个人或公司的收入税,对于员工的工资税以及GST/HST中漏报及未报的情况,也可使用这个程序。
如果你对本文的内容感兴趣,请电:416-39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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