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税务策划-新移民信托的重大变化
来源: 李涛,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PA,CA)
新移民信托是一种设在加拿大以外的信托。同非居民一样,新移民信托对于在加拿大经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及处置加拿大资产时获得的收益需要纳税。同时,对于来源于加拿大投资收入上的利息、股利、租金也要纳税。但是,对于新移民信托中来源于加拿大之外的收入则不用在加拿大纳税。这一税法规定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成为许多新移民的避税手段。
一般来说,新移民在成为加拿大居民之前或之后可以将个人资产转移到此类新移民信托中以获得延缓或避税的效果。 不过2014年二月,新的联邦预算取消了过去对新移民信托的税务优惠。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新移民信托,无论是新的新移民信托还是老的信托,将一律被视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而需要对其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收入征税。对于资产增值,此类信托的税率是21.5%。对于收入,税率是43%。如果新移民信托在2014年年内之前有过资产投入的情况这一税务认定期限将会提前起至2014年月1日开始。
这一改变对所有新移民信托的持有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需要考虑如何将受益于这方面提供的各种税收筹划方案的专业意见。另外,如果信任将被清盘,或由受托人的变化,各种考虑申请取得加拿大居民。这些包括:
1. 究竟如何收场的信赖和任何潜在的企业重组。
2. 当清盘信托(2014年底前或2015年)。
3. 当改变受托人,如果这是采取行动的最佳路线(在2014年或2015年初)。
这是非常重要的注意,而一些移民信托将免征加拿大所得税,直至2014年年底,收入分配从移民信任加拿大居民受益者将是征税。正因为如此,税收筹划也不会因为它可能会首先出现直线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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