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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打不倒的巨人

来源: 曹长青
 
大概是由于毛泽东热捧了鲁迅,所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中国文化人发起了一阵攻击鲁迅的风潮,骂鲁迅甚至成了一种时髦。与此同时,祭出胡适,作为反鲁迅的参照物。这其实是既不懂鲁迅,也不懂胡适,只看到表象,没看到本质的不得要领。

鲁迅是一颗珍珠,不能因为毛泽东把这颗珍珠抢过去,挂他自己脖子上炫耀、利用了一阵子,你就说那珍珠不是珍珠了。而且,被毛抢过去一把,也不是珍珠的错呵。另外不可忽视的一点是:毛绝不是真正懂得并欣赏鲁迅!

包括鲁迅之子周海婴等人提供的史料表明,毛泽东曾说,鲁迅如果活着“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要么识时务一句话也不说。”设想一下,你们谁会把一个自己热烈推崇的作家关到监狱里,或逼他住嘴?如果你有毛泽东那种绝对权力的话。谁也不会!毛泽东的话足以证明,他根本就是利用了鲁迅而已。

鲁迅和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文化界的“双子塔”,他们各有特色,却不等于是对立的、应一方取代另一方的。如果后人硬把他俩对立起来,用一方诋毁另一方,则既不明智,更不具任何建设性。

鲁迅和胡适外在表现的不同,首先是由于他们天生性格的不同,才华不同,导致写作、为人处事风格等的不同;其次是他们后天的经历不同,导致思想认知上的差别。事实上,无论鲁迅认为胡适多有道理,他也不会成为胡适;反之,无论胡适多么欣赏鲁迅的傲骨、气势和风格,他也做不成鲁迅。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以鲁迅文章所展示的激情,他似乎更像、更应该成为一个深陷革命和组织的活动家,但他却一路什么“行动”都没有,始终靠文字影响着无数人,一直到今天。而以胡适温文尔雅的性格,他更像个应该终日呆在书房的学究,但他却一路都是领导风潮的“弄潮儿”,甚至直接参政。

以鲁迅爽朗幽默且颇露锋芒的性格,也好像应该是成天呼朋唤友、高谈阔论,或像康有为那样开学堂,有几个梁启超那种可以呼风唤雨、从政组阁、进行改造国家大业的弟子;但他却不善应酬、也惰于书信,只有很少几个知心好友,走的是一条孤独的作家路。而看上去性情沉静的胡适,却更善交往、喜高朋满座。他在美国留学期间,仅在1916这一年,就寄出1040封信(收到1210封);而在台湾做中研院长期间,更是宾客盈门,不亦乐乎(当然,那大概只是表象,他由于坚持西化而导致的孤寂是明摆着的)。

这两人最大的不同其实是:鲁迅的影响力在于作品本身,而胡适的影响力更多在于曾经引导风潮。鲁迅从来就是一个人,没有组织,没有团伙,更没有政府(被毛捧是他死后多年的事),连个教育部小职员的位置都不保。他是一个真正靠自己的文字站立的巨人,一个过去百年来中国文坛最高大的个人主义者。
而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还没拿到,就被陈独秀请回国当了北大教授,不仅后来有一个拥他的文化界,还有一个挺他的政府。在中国思想界发生最大变革的民国时代,胡适那个位置本身就给他带来几乎无人可取代的影响力。但仔细阅读过鲁迅和胡适作品的人,可以很容易看出,鲁迅的写作才华远超过胡适;胡适主要是以其为人处世的君子风范,尤其是革命大潮来临之际的清醒认知,成为后人难得的表率。

简单概括一句:这是各有千秋的一对儿:胡适更懂处世,鲁迅更会作文;胡适更易在群体中得到认可,鲁迅更是个体欣赏者心中的英雄。

在中国那种文化传统、人文环境中,能出一个鲁迅,一个胡适,都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在指出了上述的不同点之后,我更要强调的是,他俩的性格和外在表现的确有很大不同,但事实上,在中国当代文化历史上,鲁迅和胡适是骨子里最相似的一对孪生兄弟。

●本质上,鲁迅胡适的“相同”超过“不同”

第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鲁迅明说中国文化吃人;胡适力推“全盘西化”,直到死前最后一次演讲。

当然,回头来看,鲁迅有其偏激之处;而胡适的“全盘西化”则是对西方缺乏了解的口号,因为西方有左派、右派,有推崇群体主义观念、追求个体主义价值等几种针锋相对的意识形态,往哪个方向“化”呢?

但是,对鲁迅和胡适当年如此激进的观点,不应咬文嚼字地去理解为他俩都要彻底否定中国的一切,而应去体会他们对中国现状的极度不满,那种痛感中国需要彻底变革的迫切心态,那种需要推倒这堵窒息生命的中国城墙才能让人透口新鲜空气的激愤。

这里明摆着,那个最呼应鲁迅要冲破黑暗的呐喊的,除了高喊“全盘西化”的胡适,还有谁呢?他俩谁都没明白(当然,这里胡适比鲁迅清楚),骨子里,他俩是最心心相印的一对双子塔:一个欲打破黑暗,一个欲引进光明。

第二,对个人主义的追求是胡适到死的呼唤,他最好的文章是“易卜生主义”。鲁迅则以身实践,做了中国的易卜生。

第三,鲁迅有话直说——尖刻、犀利,对自己认为错误的东西绝不留情。胡适表面上谦恭温和,且有外交官式的修养,但骨子里却有和鲁迅类似的激烈、激进(全盘西化的口号本身就是一例),有点像罗曼•罗兰和乔伊斯那类人。斯文儒雅的罗曼•罗兰的激情通过《约翰•克里斯多夫》展露无疑;《尤利西斯》作者乔伊斯沉静不苟言笑,却热烈崇拜激愤的易卜生,以至亲自跑到挪威登门拜访。胡适如有机会,我看他也会跑去。

我对胡适的敬佩之处,绝不是他的被许多人拿来贬损鲁迅的所谓“宽容”,而恰恰是他的坚持——他对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的坚持。他的“全盘西化”国民党的文化阵营就是反对的,蒋介石尤其反对;他不仅没有跟蒋妥协,甚至当面直接顶撞。事实上,我就没看见胡适宽容他认为错的东西,他顶多就是沉默。在重大问题上,他不仅不宽容,而且是绝对不妥协,哪怕得罪老友。比如:

在陈独秀出任中共总书记后的1925年,北京发生了共产党领导学生市民烧毁《晨报》事件,因该报发表了不赞成中国走苏俄道路的文章。就此,对请他回国直接当了北大教授的老友陈独秀,胡适愤怒谴责说,“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处了。”胡适的口气是要跟老友绝交。

三十年代,在中国内忧外患之际,不少中国知识人,包括留洋回来的丁文江、钱端升、蒋廷黻、林语堂等胡适的朋友们都认为中国只有走德国和意大利那种独裁之路才会迅速强大。胡适对此毫不让步,撰文批判这种开明专制说,“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他反对强人政治,认为“将国家大小诸事,都仰仗于一人,这决非现代政治应有的现象。”在追求自由主义的价值理念上,胡适宁可得罪朋友们,而绝不容忍错误观念。

当面顶撞蒋介石,是在1958年胡适就职中央研究院长的典礼上。当时蒋亲临致辞,在给了胡适相当的美誉之后,强调中研院“应担负起复兴民族文化,发扬我国固有文化与道德之责任。”但随后胡适讲话时,却直接反驳蒋介石说,中研院的工作是在学术上,而不是推广什么中国文化。蒋介石就此在日记中说,这是他一生中所受的两次最大“侮辱”之一,为此他“终日抑郁,服药后方可安眠。”胡适此举,在中国文化人中还能找出第二个吗?

更令我对胡适刮目相看的,是他对宗教的“大不敬”。这里且不探讨他的对错和深浅,只谈这位谦谦君子的对宗教胆大包天的“出言不逊”。他写过多篇深入研究佛教的文章,得出的结果却是对和尚们近乎深恶痛绝的反感,甚至说到“99%的和尚都是骗人的”地步。曾因一时感动而加入基督教,但很快又退出的胡适,对基督教也做出这样的斥责:基督教的最大坏处是乘人之危——也就是利用人有难处(生病,灾祸,逆境)时,拉你入教。这个“乘人之危”说,可能是胡适的独创,我在其它地方都没有读到过这种说法。(简注一句:我个人认为胡适这句话只是有一个独特的角度,但并不深刻,更远不到位。)

在上述这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胡适不仅没有展示所谓的“宽容”,而恰恰表现了他在价值理念上的毫不让步。他在思想原则上的坚持超过对朋友关系、个人利害的考量,而且不惜得罪人数众多的群体(儒家信徒、佛教徒、基督徒)。

所以说,当今一些人,把胡适要求“政府”宽容言论自由、宽容异己,理解为他是对个人的宽容、对政见的打折扣,并由于毛捧了鲁迅,他去了台湾而把他弄到和鲁迅对立的位置,是不得要领的肤浅,更是矮化了胡适。而用他来打鲁迅则更是荒唐。鲁迅1936年就去世了,我认为,如果鲁迅活到49年,如果他了解毛泽东的延安整风,大概会比胡适更早地逃到台湾,也不会像胡适那样把儿子留在大陆。

毫无疑问,无论是妥协“人情世故”,还是妥协“原则理念”,都远比“坚持”容易。在这两点上的坚持之所以难,因为它不仅需要智慧、勇气,更需要能力。所以古往今来,在任何有人群的地方,妥协者永远占大多数。鲁迅和胡适,从不同的角度,都努力地坚持了自己所相信的东西。“东西”本身的价值另当别论,“坚持”和“人格的统一”则是他们自身的、非常值得后人推崇的价值。

第四,无论是鲁迅的激情,还是胡适的冷静,无论是鲁迅的悲观(尽管他否认自己是悲观的,也否定悲观情绪),还是胡适的乐观,他俩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人做得“正”——心地不阴暗、不狡诈,不圆滑,都没有一丝一毫玩世不恭的心态,都不会把个人功利放在高于原则理念的位置上,都欲“真正”建功立业,而不是追逐虚荣(这是和当今相当一批文人所最大的不同点);而且,他俩都特别把自己当人,当正经人,当重要的人,尤其是,当有尊严的人。他俩都清楚自己在中国文化界的地位,但却绝无丝毫轻狂的海口,就因为他们懂得:什么叫尊严。

这些年我越来越意识到,做人是否真诚地道,比观点是否正确更重要。思想观点可以改变,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过程中成长。跟严肃认真的政敌,你可以论理、论战;但跟痞性的人(哪怕是跟你政治观点一致的),你束手无策,因为 “我赢、我赚”是这类人唯一的准则。人的品行一旦“痞”了,很可能是一生都无法改变的。痞性,就是可以没有底线、没有准则,没有是非,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把擅长阴谋诡计当高智商,可视弥天大谎为小事一桩。

痞性的人,是中国文化的最大特产之一,他们绝不仅仅存在于中国农民中(诸如阿Q那种低级痞子),而是在各行各业。毛泽东就是中国痞子的最典型代表人物。过去这二、三十年来,痞子这个特产在中国文化人中繁殖最快,生命力最强。痞,成为“酷”,成为时髦。这类痞人,无论是维护专制的,还是举着反专制牌坊的,本质是一回事儿,他们在齐心协力,把中国推向一个“痞子共和国”。

鲁迅和胡适,尽管风格迥异,却都是和那类痞子文人形成鲜明对比的人物。他们两位都不是完人,但都是中文世界人格统一的典范,是高扬“人”的精神的双子塔。

●黑夜中的呐喊

鲁迅的贡献,当然首先是对中国封建文化的批判,对吃人的旧礼教的痛斥。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对自身文化的反省和批判都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文化历史悠久的大国,像俄国和中国。鲁迅早就指出,“敢于指摘自己国度的错误的,中国人就很少。”当年如此,一百年后还如此。纵观世界各国家、各民族,哪里缺乏对本民族劣性的痛批者,哪里就最落后。中国在推翻帝制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成了一个比帝制时代更专制的国家。悲惨至如此地步,还是容不得批判。为什么?除了政权以外,“民众的惩罚之心,并不下于学者和军阀(鲁迅语)。”今天,那些“害国”民众就叫做“爱国愤青”。

正因为批判自己的民族太艰难,所以勇者罕见;正因为罕见,所以鲁迅才加倍地可贵。但是,有思想、有勇气,还必须要有那份写作才华。鲁迅就是那个在中国百年难得一见的、这几样都具备的才子。有一个这样的才子指出中国的弊病,是中国人的幸运!

我虽然几十年前就喜欢鲁迅,但最近重读一遍《鲁迅全集》,不仅比许多年前读更震撼,而且发现他的文字比以前记忆中的鲁迅好太多了。

说鲁迅悲观没错,他的确是太悲观了,鲜有几篇能让人看见点儿光亮的东西。可话说回来,自古至今,有几个中国作家从那个社会里挖出点儿光亮来呢?那个最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悲观到极致了吧,他最后看到的是白茫茫一片虚无。鲁迅则是眼前一片黑暗。但起码,他声嘶力竭地喊了:这里太黑,这里窒息!他是一定要“与黑暗捣乱”的。他拼命努力的,是要在跟黑暗厮杀的过程中,撕出一片光明来。

胡适曾热烈推崇易卜生,高度评价易卜生对社会的毫不留情的抨击:“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 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坏的,其实完全是建设的。譬如医生诊了病,开的一个脉案,把病状详细写出,这难道是消极的破坏的手续吗?”我想说的是,鲁迅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易卜生呢?

●文学家的鲁迅已经耸立

鲁迅从1918年在《新青年》发表杂文起(之前只有文言文),到1936年去世,只有18年的光景用白话文写作就留下那么多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品。18年,多么短暂!他身后,无论是被当气球吹,还是被污水灌顶,什么都不如他本人的文字最强有力地捍卫着他自己。

首先,仅仅是作为小说家的鲁迅,就是屹立中国文坛的巨人。他说只看过百来篇小说(且多是短篇),就开始写了。他的确是天才,学得极快。《狂人日记》今天看来仍是超优秀!作为中文历史上开天辟地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它那么短、那么新潮地使用意向和蒙太奇手法,就写出了既有深刻思想、且中学生就完全可以看得懂的东西。无论从艺术上和思想上,我都未看过第二个中文短篇小说可与之匹敌;也认为它比果戈理的同名小说好很多,好在文字简洁、意向清晰、尤其是思想深刻——从史书“仁义道德”的字缝里发现了“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实在是一个根本性的“发现”,用今天的话来诠释就是:那个文化的主体价值灭了“个人”——奠基了四千年专制的坚固根基。鲁迅当时就睿智地意识到自己这个发现的价值:“此种发现,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这种状况迄今亦如此,又过了一百年!

但鲁迅同时认为,“《狂人日记》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艺术上说,是不应该的……我自己知道实在不是作家;现在的乱嚷,是想闹出几个新的创作家来。我想,中国总该有天才,被社会挤倒在底下……”

鲁迅不是假惺惺地故作谦虚,他是真的没意识到:他自己就是那个天才!第一篇仓促之作就可以写得那么精彩,随便一学,就能达到那种程度,只有天才可为。天才是不可重复、无法模仿的,所以百年来中国没有第二个鲁迅式的小说家。

《阿Q正传》几乎是在《新青年》编辑“逼”着下硬写的作品,居然刻画出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经典的人物之一。这部作品全中国人民都熟悉到像对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了,这不是靠谁宣传就能达到的,必须是它本身“经看”。阿Q这个人物之典型,绝不仅仅限于中国农民,我新近的发现是,由于中国文化人中的阿Q太多,所以制造了一个“阿Q共和国”。

《药》同样是很短的一篇小说,但从故事构思,到人物塑造,到场景描述,都相当紧凑、清晰;前后呼应转折也很自然、恰到好处;而且用那么平淡、平缓的语气,却让人清晰地感觉到那个社会令人彻骨的绝望和凄凉。这篇小说的高明之处仍是思想,不着一字,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是最难的一点。真不知道在华文世界还有谁的作品,这几点结合得如此之好。

《伤逝》或许受到契科夫《哀伤》的启发,却一点也不比《哀伤》差。《哀伤》很生动,但女主角却一直是冰冷地死着;而鲁迅的子君则是可爱地活过。《故乡》虽然像一篇散文,却是拿到世界上也是大家都能看懂、共鸣的。能让外国人看明白的中国小说实在不多,《阿Q》极好,但真是出不了国。外国有好人,有坏人,有魔鬼,就是罕见痞子。所以《阿Q》只是懂中国文化的人才能懂的“中国特产”。《一件小事》只有一千字,只能算是篇散文,但却终于让我们看到了一丝人性的光亮。

当然,鲁迅作品中的黑暗远远大于光明,因为他要做的,就是控诉社会的黑暗、家庭的桎梏。他的许多人物也颇有其内在美、人性的闪光,但整个社会环境都不升华(而是践踏)个人的内在美;封建家庭也是在泯灭着人性。鲁迅批评中国人的奴性、呆滞、阴暗,但更怒斥那个逼良为娼的社会和制度。一百年以后的今天,中国人是(用鲁迅的话说)“阔了”,但普遍的人性程度比鲁迅时代更低了,社会制度更黑了。我们这个时代如果有鲁迅,在中国肯定是被灭了的。

但鲁迅也有自相矛盾:他一边呐喊着要冲破黑暗,一边又总是怀疑,“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呢?”怎么办?先让她有走的权利,走的自由!当她能迈出那一步,无论对错,她就会学着走下面的步子,她就会闯一条新的道路,起码不至于在黑暗的等待中被窒息。什么样的努力,多大多小的努力,都比被动地、屈辱地在黑暗中被压抑至死要好!

鲁迅后期的小说,如《故事新编》等,显然没有前期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等那么精彩,但他明显地开始了要塑造光明的、正向人物的尝试。他开始写英雄,写巨人(治水的大禹,补天的女娲,刺暴君的大侠等等),明确地高扬起他信奉的“个人主义”(独胆英雄)哲学,而摆脱前期那种多是写阴暗、卑琐、残缺的小人物的状态。可惜,中国人的现实世界亮光太少,中国文学史上可借鉴的正面英雄形象、可吸取的文学养料太少,思想上的启迪更少,所以鲁迅的尝试很明显地非常艰难,他试图从远古的中国历史中去寻找资源,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但一个文学家,只要有那么几篇优秀的,就可以立得起来。鲁迅仅凭《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就可以不朽地耸立中国文坛。更何况,他还有祥林嫂、孔乙己等过眼不忘的人物。
●评论家的鲁迅无人项背
记得多年前,坐在书架前随手翻看鲁迅,还颇对先生的文字挑剔了一番。但现在重读,不仅读出许多以往没有的感触,更对他在白话文本身尚未成熟之际表达得那么清晰有力而深感敬佩。鲁迅的文字没有做作、没有矫情、更没有卖弄,他总是自然且鲜明地表现着本色、展示着他的真性情,让人感觉到一种气势、一种棱角、一股吸引你读下去的魅力。

鲁迅的杂文经常会有像针灸那种刺激一下神经的东西,促人思考。他还时不时有一些格言警句,无论你持什么思想观点,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可以拿来借鉴一下。而且,鲁迅的幽默更是随处可见。在当代中文世界,还真没读过第二个人的作品,能集鲁迅这么多优点于一身。重读鲁迅更令人相信:好的文字,谁骂也倒不了;坏的文字,诺贝尔奖也挺不起来。

写评论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体会,最难写的是批评人的文章。以个人的写作经验,能批到点子上就很难,并在文字上能把握住分寸,再能找到恰当的文字表达就加倍地难,尤其是在批评中能展示一些有深度的思想。而鲁迅的文字就有这种功力。

鲁迅的字里行间还有一种“俏”,那也是一种没法模仿的天赋。英语里时常有作家被说成是genius(天才),也就是说他(她)有别人无法企及的原创能力。鲁迅就是这样一个作家。西方语言里这种作家不少,但中文世界罕见。

很多人批鲁迅骂人,这实在是咄咄怪事。评论家主要是批评家,骂人就是他的职业呵!哪国的评论家不都是主要在批评吗?总不能因为鲁迅批得更犀利,更到位,你就说人家不该骂吧。关键是他骂的内容对不对。面对那样一个烂摊子的中国,比阿Q更糟的痞子、恶棍到处都是,你让他每天歌功颂德吗?歌谁的功?颂谁的德呢?

鲁迅既骂武断专横的政府,也骂愚昧卑俗的大众,但最令人钦佩的,是鲁迅对文化人的毫不留情。因为文化人才是罪魁,是文化人支撑着专制。大众只是好制度的受益者、坏制度的牺牲品。是文化人的奴性,造就了大众的奴性;文化人的苟且,造就了大众的苟且,文化痞子则成为各种档次的阿Q们的样板。痛斥愚昧大众不是难事,因为大众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批判帮闲文人,文人不仅可以还嘴,还会歪曲诽谤、拉帮结伙地攻击。所以,抨击文化人更需要勇气,更需要才智。重读鲁迅更痛感,不是没人想做鲁迅,而是太少人有他那份才华。

鲁迅骂人是不留情,但绝不下流,反而经常风趣幽默。过去二十多年来,我在美国看到的最好的批评家骂人都是:够狠,够损,但不下流。鲁迅在近一百年前的中国就是这种风格,实在太令人惊奇了。那些写不过鲁迅的,就说人家态度不好。问题是,那些人和事该不该骂?用“形式”转移“内容”的视线,是没理儿的人论战的最常见手段。事实是,鲁迅无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超过对手,主要是才华超人,才气逼人。

鲁迅骂人的文章是多,但人们忘记了,有多少人在骂鲁迅!他们一堆人,每人射鲁迅几箭。而鲁迅则要回射一圈,当然他的箭多,显得净是鲁迅在嚷嚷了。更明显的是,鲁迅一回击,由于批得更准确到位,就比他的对手们更有力,所以给人以“狠”的感觉;而这一狠,增加了气势,也给人以“多”的感觉。其实,那时期由于自由度很高,骂人的文章老多了,都达不到鲁迅的档次而已。鲁迅有时的确有一些不必要的情绪化,但没有了那些情绪,也没有了那些激昂、犀利又俏皮的文字。那些情绪,很多时候其实是一顿美餐里的油盐酱醋呢。

要我来看,那些被鲁迅骂的,差不多都是该骂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点很重要)观点之争还是第二位的,主要是人格不同、人品不同导致的冲突。鲁迅耿直、率性,又才华横溢、文章锋芒毕露,这就让某些二、三流文人酸溜溜地难受,诸如梁实秋、徐志摩、陈西滢、林语堂之类。他们仗着留英美回来(其实没学着啥,那年头在美国睡三年觉,回到中国也是教授),就不买鲁迅风头太劲的账,于是时不时地来调戏先生一下。

或许是我对鲁迅的偏爱,怎么看都觉得,那些跟鲁迅骂笔仗的人,都比鲁迅卑琐、阴暗、不正;而且他们更善结伙,这是最令我不齿的一点。比如,徐志摩和陈西滢就一唱一和:

徐志摩上联:“鲁迅先生的作品,说来大不敬得很,我拜读过很少……我即使看了也等于白看,没有看进去或是没有看懂。”陈西滢对下联:“他(鲁迅)的文章,我看过了就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

但被鲁迅一回骂,他们就受不了了,就抱团儿。但那些人的笔力凝一块,也远不是鲁迅的对手。他们是一群人围攻鲁迅,包括他那个忘恩负义的“混帐”(岂止是鲁迅所说的“昏”)胞弟周作人。

事实上,像那个陈西滢,要不是三生有幸撞到过鲁迅笔下,我怀疑今天有没有三个人还记得他。而那个徐志摩在西方溜达了一回,最大的发现是,中国的给女人裹小脚比西方的给女人束胸要文明。他当年要不是靠大登广告弄什么“中国史上第一文明离婚”、然后再大肆渲染什么和林徽因、陆小曼等的浪漫史,再加上很不幸飞机摔下去了,就凭那点今天只能忽悠青春少女的什么康桥、沙扬挪拉之类的呻吟,哪可能有今天这般大名?那片带不走的浮云(虚名)早就飘散了。在我看来,志摩先生倒是中国最早懂得“炒作”的大师呢。

鲁迅就一个人,从不拉帮,从不结伙,孤独地站在那里,迎接那些歪曲、中伤的乱箭。他也不断地左右还击,他也遍体鳞伤。谁真惹怒了先生,他随手回一棒,就比他对手们的阴阳怪气有力。鲁迅就是大锤,你把几个小榔头绑一块,也顶多只砸出几颗星星。大锤仍然屹立,准备下次重磅一击。
除了力度,鲁迅先生的文字之“俏”和幽默更是他的对手们所望尘莫及的。林语堂推崇幽默、努力幽默,但他怎么整,都给人一种“硬”要“做幽默”的感觉,不仅无法和鲁迅的自然幽默相比,而且他一“幽”就“滑”,读来没享受感。

读鲁迅,除了享受他的思想、文字、幽默,还会油然产生一股非常思念他的感觉。好像他活着的时候,曾经跟他彻夜促膝交谈,有过一种“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深切感叹;而今他逝去了,有一股失去了一个难得的老朋友般思念。能激起人这样一种情怀的作家,实在是罕见的。

鲁迅的那些(因时代和环境)而导致的左倾观点(尤其是30年代以后的)我当然不认同,但我一点都不怀疑,即使今天跟鲁迅先生有不同观点,也完全可以沟通。因为他真诚、认道理、通情达理、严肃认真、不矫情做作,更无圆滑世故;尤其是,他心地特别良性,是个没有犬儒、没有精明、没有油滑、更没有痞气的人。

而鲁迅那些对手们,只说有名的,诸如上述梁实秋、徐志摩、林语堂之流(没错,之流),别说交朋友,假如有人请一桌宴,有他们在座,哦,再加上那个陈西滢,你连去凑热闹的心都没有。哪怕跟他们观点一致,也聊不到一块去。讨厌那种酸,那种滑,那种阴阳怪气。

●“一个都不宽恕”

鲁迅去世前在《死》这篇文章中写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这段话成为很多人批判他的靶子,说他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等等。但我却很欣赏鲁迅先生这段话,尤其喜欢这句“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他一字一句地告诉你:我不是随便说的,而是认真考虑后,做的一个决定,并且勇敢地、高调地把这个决定公布于众。我认同先生“不宽容”的原因也很清晰:

第一,这个世界上那些没有是非、没有原则的宽恕,不仅是披着道德外衣的“我无能、我投降”的宣言,更是客观上怂恿邪恶、促成灾难的罪魁。
第二,很多高举“宽容”牌坊的人,根本就没有真宽恕,而是做“宽恕秀”,也就是鲁迅所说的:“他们主张宽容,但对于不宽容者,却是不宽容。”事实上,那些高喊宽容的人,是远比一般(不唱这个高调的)人更不宽容的!

能“宽恕”甚至“爱”敌人的耶稣,如果你不信他,可是要被诅咒到地狱去的。神且如此,何况人也。

所以,无论是“没有是非”的伪宽恕,还是“口是心非”(作秀)的假宽恕,对世界的害处都远大于好处。相比之下,说出自己真实想法的、诚实的鲁迅,比只做“宽恕状”给人看的,好一万倍!

任何一个人,无论持什么观点(谁都有盲点),是否作秀、做姿态,说自己不相信的话,表达不是自己心意的观点,才真正展示一个人的品德。鲁迅在这个问题上的了不起就是:展示一个真实的我,不去做那个秀!

我不仅认同鲁迅先生的“不宽恕”,还准备照他遗嘱里更“警钟”的一句话去做,那就是:“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因为(我的补充)这种人要么是浆糊,要么是伪君子/作秀狂,多数是两者全兼。

鲁迅的“拳来拳对,刀来刀挡”不仅正确,而且远比“你打左脸,我再送上右脸给你打”的无是非和假惺惺更有正向的、建设性的价值。拳和刀本身都不错,关键看你干什么用;拿来“首先”去杀人,你就是屠夫,必须被惩罚;拿来自卫和保护他人,你就是英雄。而那些指责“刀和拳头”本身的(就像指责“枪”是问题的美国左派),要么愚昧,要么作秀,要么是没刀没拳的无能者——这些人加起来就是大多数,于是给了有真枪实弹的(极少数)恶人以机会和操控绝大多数人的可能。人类的历史清清楚楚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着这一点。

有些人拿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和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来比较,想说胡适多么对,鲁迅多么错。这是一个典型的混淆概念!!!自由是相对政府而言,是从政权(authority)那里要;容忍是指个人行为。且不说(鲁迅这种)个人的不宽恕错误(包括不宽容论敌),绝不等同于不容忍不同意见;更何况,只有政权能压制自由,个人容忍与否,又能怎样呢?没有政权压制的话,你容不容忍,我照样发表,照样有人喜欢,也照样有人痛斥。同样,无论你个人多么宽容,可政权连发表言论的自由都不给的话,你连我想说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谈何容忍?

对于人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任何的!)能跟自由相比。自由的价值高于一切!古往今来,人类付出最惨重代价争取的,就是自由!所谓“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完全是一句拿苹果跟榔头相比的不伦不类、故作高深,是把人的头脑浆糊化的典型例句!而且,没有是非的“容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遏阻了人对自由的追求。更何况,今天某些文人高喊的容忍,甚至是指对专制的容忍。

事实是如此的一清二白:没有(被政权扼杀的)自由,根本就谈不上(个人的)容忍!也就是说,没有自由,就没有容忍;自由不仅远比容忍重要,更是容忍的前提!胡适的“容忍与自由”一文把话正说反了——“容忍是自由的前提。”他说作为无神论者,他可以容忍别人的信仰,而共产党却不容忍。这里不仅混淆了个人和政党政府的不同,更忘记了,他是在有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说”容忍!事实上,他自己的文章的后半段也自相矛盾地表明,是社会的自由给了他“容忍”的可能。

真正有独立思考的人,绝不会因为某句话是某某大师说的,就奉为神明。我在西方这么多年的最大发现就是,无论是什么名家,都可能有盲点到荒谬的东西。所以,这句胡适从康奈尔大学校长那里学舌来的话,也绝不等于就是正确的。西方错到离谱的文人太多太多了!胡适一路推崇、从未批判过的、他的导师杜威就有重大的、被历史证明的谬误。而胡适本人,最大的败笔就是只高喊全盘西化,却几乎完全没有深入学习、研究西方。宣扬这句“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就是典型一例。对于懂英文、多年留美驻美、极端推崇西方、且在中国文化界独领风骚的胡适来说,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观点对错可以探讨,没有人绝对正确。但敢于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而不是人云亦云,更不因人群多寡而转风向,才是真正可贵的。所以说,在一个盛产乡愿、谄媚、和稀泥者的文化中,出现一个鲁迅,简直像汪洋中出现一座岛屿、一个灯塔,沙漠中一块绿茵、一汪清泉。这,就是鲁迅在中国文化中的价值!

●鲁迅的左倾

鲁迅今天被许多人批判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他的左倾和加入左联,而胡适则坚决反共,于是再以此“捧胡贬鲁”。但这也不尽公平。

在当时的情况下,世界上没有几个人真正清晰共产主义革命是怎么回事。即使在欧美,文化人中也是推崇、支持者占大多数。胡适也不例外,1926年他去过一次苏联,回来就说苏俄是“空前伟大的政治新试验”,甚至对社会主义歌颂到这种程度:“18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直到1945年,胡适还给毛泽东拍电报,希望国共两党能像美国两党那样轮流执政,跟马歇尔一样昏。

那个林语堂就更严重了,不仅当年歌颂张学良发动的“西安事变可以说为联合战线铺好了道路……没有西安事变,中国的抗战是准备不足的”;甚至认为,共产党的崛起是中国民主的基石。而鲁迅在西安事变之前就去世了!

1953年胡适在台湾就以前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而公开认错。林语堂后来也改变了想法。而从刚加入左联就跟其领导人在思想上有很多冲突的鲁迅,如果不早逝,如果了解到苏俄暴政的真实,他也一定(!)会像胡适那样认错,因为他是追求真理的人,绝不会知错之后还“一条道走到黑”。连做过中共总书记的瞿秋白和陈独秀后来都真诚地反省了,更何况从一开始就不满他们的鲁迅。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鲁迅绝对有认识共产歧途的能力。像陈独秀,晚年追悔自己信奉共产主义的错误,又回到推崇英美个人主义的道路。鲁迅题过“人生有一知己足矣”的挚友瞿秋白,如不被国民党杀害,也会像陈独秀那样公开认错;他那篇《多余的话》已透露清晰端倪。他们这些人,有错误、有时代背景而导致的认知局限,但他们的追求是非常严肃真诚的、不会因功利而压倒理念的。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认识到错误一定是敢于承认和纠正的。

深知鲁迅,也了解共产党的胡适说得很明白,“鲁迅若不死,也会(被)砍头的。”所以做出这种判断,胡适曾跟《五四运动史》作者周策纵说过:“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鲁迅是我们的人。”这个“我们”当然是自由主义阵营。我对胡适这句公正评价鲁迅的话充满感激和敬意!这也是对我自己认定他俩是一对思想孪生兄弟这个判断的佐证!

鲁迅左倾,还与国民党杀了许多左翼作家(尤其是他珍重的好友柔石、瞿秋白等)有直接关系。而且国民党不仅禁过鲁迅的作品,还几度追捕他本人。当年在中国的时候,由于对共产党痛恨万分,我对国民党曾有相当好感。但近年来随着对国民党在中国和台湾的白色恐怖的更多了解,越来越感到,他们其实曾是一个小希特勒政权,尽管曾经反共、反红色政权,但从本质上讲,同样是践踏生命的意识形态。尤其是到台湾以后,蒋介石一路打着“反共、反攻大陆”的旗号,实施严酷的专制独裁。由此我对鲁迅当年的加入左联也更多了一分谅解。当然,无论如何,加入左联是鲁迅对“红色恐怖”缺乏了解的一个重大思想局限。

再一个导致鲁迅左倾的原因,是他去了日本,完全没有接触过西方体制。虽然日本有过明治维新的变革,提出“脱亚入欧”,可惜日本当时“入”的是法国德国那种群体主义(国家强大第一)的思路,而不是英美的个体主义(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价值,这是导致二战日本侵略的重要思想根源。而且鲁迅还学了俄文,在俄国那个最疯狂的年代,可想而知,鲁迅从俄文能得到什么。当时的俄国,刚经过一个思想界、文艺界“群星灿烂”的时代,但那些“星光”散发的全部都是左倾、均贫富、推崇农民、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以及反西方物质文明、反工业化的东西。俄国精神是什么?就是东正教+斯拉夫主义+共产主义的群体主义至上精神。俄国思想对整体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损害是无可估量的!在这点上,鲁迅只是没能成为一个例外。

我认为,如果鲁迅学的外文不是日文和俄文,而是和胡适一样懂英文,并像胡适那样有那么长时间在美国,他对美国的发现和理解会远超过胡适,不仅因为他的天资悟性超过胡适,也因为他比胡适更用功。

鲁迅左倾的另一个原因,也是一个文学家同情弱者的常态的左倾。鲁迅小说的字里行间,随时可见那种对残酷现实的心的疼痛。那是一个真正作家的敏感——他有这种敏感,同时有表达这种敏感的能力。像狄更斯、托尔斯泰等都左倾得很,都有那种天性的敏感、自然的悲天悯人。但这类作家都绝对见不得杀人。共产党式的杀人,会让他们震怒的。正因为如此,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鲁迅绝对不会接受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他只是不了解共产党的本性。

鲁迅的《狂人日记》、《药》和《阿Q正传》都明显地表现了对“吃人、杀人”的恐惧。他写《纪念刘和珍君》时,对“政权竟然可以杀人”的巨大、难以言喻的愤怒,从他那切肤的文字中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一个写出《纪念刘和珍君》的鲁迅,绝不可能容忍共产主义,而只能是一个后来会被毛泽东灭掉的鲁迅。
狄更斯用小说形式对资本主义的“残酷”的控诉,无论对知识分子还是对大众,其影响力大概都远超过马克思的《资本论》。但喜欢狄更斯小说里那些闪闪发光的人物的读者,大概不会追究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悲惨”的夸张,因为狄更斯实在是无法想像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又会是残酷到何等地步。更何况,仅凭他的《双城记》里对法国大革命的(暴政和暴民)双重厌恶,我毫不怀疑,狄更斯也绝不会容忍、接受共产主义。这也是我对鲁迅的确信。对政府杀了47个人愤怒至极、连续写了《纪念刘和珍君》等七篇文章的,除了鲁迅,还有谁?!

鲁迅对杀人的恐惧和痛恨也跟(用今天的眼光看相当左倾的)托尔斯泰很相似。托氏在法国看过一次断头台斩首,看得浑身发抖,深恶痛绝。鲁迅自己从没见过斩首,但仅仅是看过一篇有关斩人头的报道,他就对那种“斩”法忍无可忍,始终记恨。
                             
鲁迅有一篇很少被人提及的小说叫《兔和猫》,写一只凶狠的大黑猫吃掉刚出生的小白兔的故事。一个大男人,低吟出一个小女孩般对弱小动物的怜爱,而且其观察之细腻亦如女童。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几度感叹生命之脆弱:“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小说中他更感叹面对生命损失时周围人心之漠然。一个对生命感觉如此强烈的作家,对杀人最多的共产政权,怎么可能有一丝一毫的容忍?

对屠杀生命者,鲁迅是要报复的,他不能容忍没有是非的“修善”(今天的所谓“没有敌人”的“大爱”)。正是出于对生命的爱,才不能容忍对生命的屠宰。《兔和猫》的最后一句是:“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5。”思想清晰、干净利索、令人过瘾的结尾!由此可以想见,对今天这个比当年北洋军阀政府杀了更多人的政权,鲁迅会是什么态度。

我坚决地相信,如果鲁迅活在今天,他会是激励中国人埋葬共产专制的最响亮、最有力、最一箭到位的声音。写到这里,一股强烈的怀念鲁迅之情骤然升起。先生在,该是多么棒,他那匕首般的笔,会横扫掉文坛和思想界的多少乌烟瘴气!
●革命还是改良
捧胡贬鲁一派,还有一个观点是说胡适主张改良,鲁迅偏向革命。言“内”之意,是革命的诉求,导致了后来的共产革命,所以今天我们不能再要革命,而应倡导改良。这种观点有两大错误:其一是对“革命”的认知错误,其二是对胡适和鲁迅两个人都错误解读。

鲁迅欣赏和赞美的革命,是结束帝制的辛亥革命,是革旧制度的命,革辫子、革小脚、革包办婚姻的命。不革命,怎么赶走皇帝?清朝那些要保皇改良的,改成了吗?有谁说胡适不赞成辛亥革命吗?至于对民国政府,胡适期待改良,鲁迅要推翻过吗?在临死前两天的文字中,鲁迅还提到“我的爱护中华民国,焦唇敝舌,恐其衰微。”担心走回头路,怕保不住民国,何等的情怀!

鲁迅赞美革命,却和毛泽东的心态正相反!1921年共产党成立那年,鲁迅写出《阿Q正传》,对阿Q式的痞子、边缘人的革命不仅非常担心,而且完全反感。但1927年,毛泽东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则是高歌痞子暴民运动:“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从当年到今天(!),就痞子革命,恐怕再也找不出比这两个人的想法更对立的了吧!

所以,认为一个能写出阿Q的鲁迅,会是欣赏毛泽东式的痞子革命的人,压根就没读懂鲁迅,也理解不了鲁迅这种人的思路。

在毛那篇《考察报告》发表之前三个月,鲁迅对《阿Q正传》是这样解释的,“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革命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此后倘再有革命,我相信还会有阿Q似的革命党出现。”鲁迅甚至预见到阿Q们喜欢的革命“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而这正是毛建立红色政权的时刻。

鲁迅这个预感,也类似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预感并恐惧即将发生的地痞流氓主导的革命(列宁斯大林的共产革命)。如果中国有俄国那种文学传统,鲁迅不是没可能成为一个陀思妥耶夫斯基。跟狄更斯、雨果对法国大革命的认知很相似,陀氏也是既要推翻欺压人民的旧沙皇制度,同时对群魔乱舞的痞子革命和杀人政权更完全没法接受。鲁迅跟他们实在太相像了!

鲁迅恨死了吃人的旧制度,他要革命,恰恰是要救生命,救灵魂。革杀人制度的命,才能救活更多的人。同样是革命,美国的独立革命、英国的光荣革命,就和法国大革命、俄国/中国的共产革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革命并不错,关键是在什么思想指导下的革命。

那些一味“反革命”的人,和毛泽东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一样浅薄,他们不懂/也不想懂,在人类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不靠革命而得来的自由!还有一类“反革命”的人,他们是像李光耀之类的,认为秩序高于自由。

今天的捧胡贬鲁派,在革命和改良问题上,硬是把鲁迅和胡适对立起来,当然是要借他俩说今天的事儿,要借胡适的改良民国政府,给自己要“改良共产党政权”找依据。但这些人其实是非常明显地自相矛盾。他们中大概没有谁是不支持辛亥革命的。既然连清王朝都改良不成,那面对目前中国这个远比清王朝更残酷的政权,谈改良岂不是清清楚楚的水中捞月?

如果“反革命派”能说真话:“当然只有革命才能改变,但因为目前的政府太残忍,如果我们说要革它的命,那它就先来革我们的命了;所以我们是不得已,不敢说要革命。”这种真话,谁都能理解,没人会挑剔。让人受不了的是,给怯懦、愚昧和作秀戴上“改良比革命更高级、更有头脑”的高帽。这种高帽形成舆论,在文化人和大众中潜移默化,就成为巩固专制的力量。

事实上,胡适又什么时候说过对共产党也是可以改良的呢?任何研究过胡适的人都清楚,胡适所以对蒋介石一再迁就,就是认为只有靠他才可能推翻共产党。是推翻!所以,捧胡贬鲁派更加矛盾的一点是,他们一边抨击鲁迅左倾,推崇胡适的反共到底,一边却要借胡适给“改良共产党政权”壮声势。真是一边玩自己,一边践踏胡适,一边阻碍(胡适所向往的)通向自由中国的道路,尽管这并非他们的主观愿望。历史证明,主观愿望不是关键(喜专制拒自由的人极少),导致的结果才是值得追究的。

●鲁迅的最大价值在哪里?

中国传统文人多是两大类:竹林七贤式的逍遥派,学而优则仕的当官派。最缺乏的,就是西方那种既非常入世,又保持独立的知识分子。鲁迅就是中国人中罕见且颇有成就的一个。他早就认知到独立的意义,誓言不跟当权者打交道,尤其是因支持学潮而失去教育部的公务员职务后,就一直独立写作,靠稿费谋生。中国文化人中,像鲁迅那样能忍住孤独、不屑团伙、不依附权势、真正独立、认真地坐下来思考,写出点内容、说出几句真话的人,实在太罕见了。
再跟胡适相比,胡适更容易在群体中得到认可,而鲁迅的独立精神价更高。我们看,当离开中国文人那个“造势”、“构势”的群体,到了美国之后,虽然既懂英文,还有被认可的地位,(虽不富裕却也)不必为饭碗而耗费时间精力,但胡适却一筹莫展,几乎没有任何新的建树。胡适的文字比较平庸,既缺乏深刻清晰的思想,也无俏皮幽默;而鲁迅则以这几点见长,今天读来仍有过瘾的感觉。正因为鲁迅的名声全部都是靠自己的文字垫起来的,所以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可以靠那支笔站立。

鲁迅后来跟胡适关系“生隙”,与他反感胡适跟当权者走得太近有关。当然,鲁迅对胡适的批评是有偏颇的,或者说,他对胡适的思路不清楚。胡适并不是热衷从政的,刚从美国留学回来时,他甚至说20年不谈政治,欲致力思想文化启蒙,认为政治革命的前提条件是思想革命。这点很正确、很重要!他后来也屡次拒绝政府延揽。当时的入阁朋友曾戏言,胡适是处女,我们是妓女。但后来胡适也当了官,出任民国政府驻美大使(为抗日而争取美援)。研究胡适的(普林斯顿大学)周质平教授有个解释:胡适不再是“处女”,但没变成“妓女”,而是“良家妇女”,始终是一股“清流”。

鲁迅比较独立,一直没在政权势力的“河边”站,所以“不湿鞋”,很了不起。胡适则不仅常在河边站,而且一直是弄潮儿,更一直试图影响、扭转“潮向”,却也基本保持了“不湿鞋”。到底谁更难呢?
认真思考一下,还是觉得从不去“河边”更难。因为到“河边”即使保持不湿鞋,却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既得到来自权势的影响力,还有经济上的实惠。胡适因为常在“河边”站,所以总有“水”的滋润,从未尝过鲁迅那种生活上的艰辛。他还曾主掌过国家文化基金什么的,即使在美国那段算比较艰难的岁月(五十年代初),他还是得到蒋介石亲准的九笔汇款(四万五千美元)的资助(这在当时应算是很大一笔钱)。而鲁迅却要自己爬格子,完全靠稿费生活,经济保障状况没法和胡适相比。

周质平教授在比较胡适和林语堂时曾指出,林语堂早年涉及蒋介石的文字不仅“稍显轻佻、谄媚”,后来还曾致信蒋夫人宋美龄“求委员长”给他题字“文章报国”,说“有了这四个字,我死而无憾。这也是我毕生最大的荣幸,无论我身在何处,这四个字都将高悬在我家里。”胡适当然从无这种谄媚权力者的不自尊文字,“胡始终自居于与蒋平等的地位”。有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中国社会的特点则是“文人难过君王关”。而鲁迅,连跟“君王”通信都不屑,从始至终保持了一个知识人最可贵的独立性、批判性。

包括余英时先生在内的一些人认为,鲁迅就是批判、破坏,却没有什么建树。但事实上,鲁迅的价值恰恰在于他的不妥协的批判精神。我们看易卜生的《人民公敌》提出什么了呢?那只不过是一场关于当地水源是否对身体有害的争论。那个医生的伟大,并不在于发现水有问题,而是面对所有人的反对、围攻,他坚持不后退,哪怕成为“人民”的敌人。

人民就是群体,就是多数。这部剧高扬的,是“个体”敢于挑战“群体”的精神,是“个人”敢于对抗“人民”的强大头脑和心灵。这种精神是人类古往今来都极端缺乏的;由于缺乏,它就更珍贵,价更高。而且这种“敢于独立”的精神价值超过提出一个普世价值。为什么呢?

首先,普世价值很多人提出,很容易被“普世”接受,也和个人的利害、安危往往没有直接关系。其次,人人都在高喊普世价值,你说“爱”好,每个人都说要“爱”。你说要民主,毛泽东也高喊民主,希特勒也举民主旗帜。胡适提出的“西化”、争取“个体自由”也完全不是他的原创和独创。介绍、引进当然很重要,但这不是太难做到,甚至原创出一个理论也不是高不可攀。

最难的是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而大多数反对)的事业。胡适的最值得推崇之处,恰恰和鲁迅是一样的,是坚持自己的理念。而且,胡适晚年越来越走向鲁迅的方向,并且战斗精神更增强了,更不妥协他的“西化”理念,更跟那些反对西化的昏庸文人战斗,直到最后一口气。明知蒋介石不喜欢,国民党文化人也认为,是因为他弄西方自由主义、抨击传统文化,导致他们丢了大陆,但胡适的最后一次演讲仍慷慨陈词:“我挨了四十年的骂,从来不生气,并且欢迎之至,因为这代表了中国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

但讲这话几分钟之后,他就因情绪激动而心脏病发作去世了。清清楚楚是被气死的嘛!完全不是宽恕后平静地死,而是战斗至死,真真地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分钟。这明明是和鲁迅的“一个都不宽恕”一模一样!而鲁迅却是到死也没走向(拒绝走向)给胡适留下一世英名的方向(所谓“宽容、妥协”)。从这点上来说,鲁迅比胡适更真。

胡适要做一个“宽容”的姿态,但他没意识到,个人的生气与否,妥协与否,和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不是一个层次、一个平面讨论的问题。美国总统杰弗逊可以因被媒体痛骂而生气,但却绝不会动用他的政府去制裁那种骂,这才是最关键、最根本的分水岭。

对政府来说,跟人民的妥协值得肯定。对个人来说,恰恰是毫不妥协的坚持才是真正的美德,真正难以高攀的品德境界。胡适自己是不妥协的楷模,却留下了最易被曲解的遗产,这其实是他一生功名的最令人遗憾之处。

独立的个人往往面对巨大的阻碍、压力:一是来自国家政权,一是来自被洗脑的大众,再就是来自知识分子。这三方的压力哪一个都是可怕的,哪一个都可能把“个人”碾碎,哪一个都可能掀掉你的饭碗,顶住哪一个都很不易。在多数状况下,这三种压力是结合成一体的,它能把任何个人碾成粉末。所以,要能把这三方面的压力全部顶住,坚持发出自己理念的声音,是难乎其难的。“人民”遍地都是,“个人”在哪里都罕见。

所以,鲁迅(周树人)作为“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建树,就是弘扬个人主义精神价值的一部分,就是推动中国文明前进的一个动力。他是名副其实的“树人”——树一个individual(站立的个人)。鲁迅这种“个人”在西方文艺作品中很多,现实中有,当然也不多。而在东方,在中国,就是罕见了。这么一个罕见的“个人”在中国大地上冒出来,就像一颗绿草在石头缝里冒出来,这本身就是鲁迅最了不起的原创,就是他最大的建树。

●鲁迅的经久价值超过胡适

如本文开篇所述,鲁迅今天之所以遭误解和非议,主要因他曾被毛泽东歌颂并推崇。毛要利用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弊端的批判,来推翻一切传统价值,然后在价值观的空白纸上涂抹他的共产篇章。鲁迅对传统的批判,是要打破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剥夺和压抑,追求个体自由的价值。毫无疑问,毛批传统的方向和结果,是建立了列宁斯大林式的群体主义、国家主义至上的、彻底灭了个人的集权统治。这和鲁迅所向往的正相反。所以说,毛对鲁迅,只是拿来利用一下,他既不懂,也根本不在乎鲁迅的追求。

胡适的遭遇同样。他去世时,蒋介石送挽联称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貌似对胡适推崇备至。但这也是表象。和毛泽东一样,蒋介石也不过是要利用胡适而已:一是因胡适在知识界的地位而拉拢文化人,二是利用胡适争取美国援助。但蒋跟毛清楚鲁迅一样,深知胡适所倡导的自由主义终究是要威胁他的集权统治的。所以胡适“走了”,蒋如释重负,在日记道出真实想法:“我终于去掉了反攻复国的心头大患。”

所以,我们今天评价鲁迅和胡适,不应受中国两大独裁者对他俩的利用因素而左右,最重要的是去看他们本人的作品。任何其它因素,都不如他们本人的文字最能展示他们的真实。

自鲁迅、胡适们开创的白话文新世纪开始,至今已经近百年了;百年后的今天,中国是“阔了”,但中国更专制了,中国人更“阿Q了”,不知受了什么诅咒。正因为如此,回头来看,鲁迅和胡适的正确、正派、正向、正气更加倍地可贵。这对双子塔的存在,提升了中国人的人格、中国知识分子的高度。

近年来有中国文化人探讨俄国知识分子,不少人认为中国知识分子比不过俄国知识分子。从一个角度来说,没错,俄国知识分子的确探讨了整体人类的大事,他们在世界范围的名声、影响力远超过中国知识分子。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那些大名鼎鼎、群星灿烂的俄国文化人中,没有一个对俄国文化有过鲁迅对中国文化那么深刻、那么强烈的批判,而俄国文化中的糟粕绝不亚于中国。同样,虽然许多俄国文化人早年都曾向往过西方,但晚年统统回到民族主义,变成反西方文明的斯拉夫心态的老顽固;没有一个名角像胡适那样,至死强烈推崇西方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坚持追求西方体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过鲁迅和胡适的中国文化界,是有超过俄国之处的!世界不了解没关系,我们自己应该懂得、珍惜、并推崇他们的价值。

仅限于中国来说,只要有中国人存在,文化的劣质部分、劣根性就存在,鲁迅的批判精神就需要。鲁迅的精神,是自苏格拉底以来知识分子批判精神的继承,是一种永恒的价值。相比之下,中国有了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之后,胡适的影响力就会降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鲁迅的经久价值超过胡适。无论多少人不买鲁迅的账,但就是批不倒鲁迅。

鲁迅先生如果活到今天,必定是群体主义的敌人,专制政权的掘墓人。不,他是活不到今天的——即使能逃过毛泽东的魔掌,大概也早被海峡两岸那成堆的“帮闲文人们”给气死了,跟胡适一样。不过我相信,直到永远,都会有我一样的后辈,记得往先生的坟上插一朵小花,送一曲低声的歌唱,让先生那曾经嘹亮地呐喊过的声音有不断的回响……

(作者附记:海内外研究鲁迅的书大概汗牛充栋,专家学者也多如牛毛。但我不是研究者,对那些“鲁学”的书几乎都没看过。本文初稿去年4月已经完成,但为了不受先前对鲁迅看法的影响,没有急于发表,而是去重读鲁迅,重新思考。在美国生活四分之一世纪,最重要的一个经验是——不要受先入之见的影响,不要迷信专家评论,一定要去读原著。虽说鲁迅可谓识字的中国人都读过,但我在共产时代读过的绝大多数当时认为“还不错”的中文作品,后来重读都对其“差”非常吃惊。所以这次为了把握准确,重读了《鲁迅全集》和本文谈到的几个作家。我妻子康尼也一直都很推崇鲁迅,这次她也和我一样重读了一遍《鲁迅全集》,感觉之好,超出以前读鲁迅的印象。随后我们数次讨论、研究、交换评论。我们对鲁迅的看法评价几乎完全一致!所以这篇长文是我跟妻子共同的创作,但她一如既往,不愿在我们共同创作的文章上署名。有这样思想非常共鸣、且“授人之美”的妻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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