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商不满加拿大政府对儿童食品广告的限制
Advertisers complain Canada’s proposed restrictions on marketing food to kids
来源: 大中报 泊然
《环球邮报》一文称,代表加国广告商的加拿大广告商协会 (Association of Canadian Advertisers)批评联邦政府提议限制针对儿童的食品饮料广告,称相关的政策改革建议太过火。
加拿大卫生部从今年6月开始向公众咨询应该采取何种措施限制针对儿童的“垃圾食品和饮料”广告,相关咨询工作已于本周结束。加拿大广告商协会在咨询期间递交的意见书称,相关改革建议“太过火”,当局应该彻底重新考虑。
加拿大卫生部提出的政策改革建议将只允许向儿童推销蔬菜、水果、全谷物和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及没有添加钠、糖或脂肪的加工或预制食品等“健康”食品的广告,完整的不受限食品名单稍后会公布。
加拿大卫生部在咨询过程中要求人们对限制食品广告的两种选择发表意见,其中一种选择是针对饱和脂肪、糖或钠的含量超过每日建议摄入量约5%的食品;另一种选择的限制标准更为宽松一些,是针对饱和脂肪、糖或钠的含量超过每日建议摄入量15%的食品。但无论是哪种选择,诸如普通苏打水、冰激凌、糖果、大部分甜味谷物食品、奶酪和果汁等食品和饮料都会受到限制。此外,更广泛的食品广告限制选择还会影响燕麦能量棒、薯片、炸薯条和低卡路里奶酪等食品。与此同时,卫生部还建议对涉及含阿斯巴甜和三氯蔗糖等甜味剂的饮料广告加以限制。
除此之外,加拿大卫生部还提议在工作日的早晨和晚上(上午6点至9点,下午3点至晚上9点),以及周末的大部分时间(上午6点至晚上9点)禁止在电视上播放此类广告。另外,卫生部还建议在学校、主题公园、电影院、食杂店和数字媒体等其他大量儿童都有可能成为推销目标的环境中对此类广告加以限制。
加拿大广告商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罗恩•隆德(Ron Lund)称,该协会认同应该负责任地向儿童推销商品,但是这些政策改革建议实际上无异于针对加国大部分食品饮料广告施加的禁令。
加拿大广告商协会递交的意见书称,食品广告和儿童肥胖率上升并无关系,该协会援引美国的一项研究结果称,据估计在1977年至2004年间,儿童观看电视食品广告的时间已经减少了9%。意见书还称,虽然魁北克省自1980年就开始禁止针对13岁以下儿童的电视食品广告,但该省的儿童肥胖率仍然与其他省份不相上下。该协会还称,尽管加拿大卫生部将水果和蔬菜都归为将会免受限制的“基础”健康食品,但按照卫生部的标准,苹果和香蕉等食物也都属于不健康的食品。此外,隆德在接受采访时亦质疑为什么诸如奶酪等食品的广告也在被禁之列,因为适度食用奶酪一直被认为有益健康。
此外,加拿大广告商协会亦对卫生部所提的将食品广告对象的限制范围扩大到17岁以下青少年的建议提出质疑,并称这是“家长式”禁令。
加拿大卫生部营养政策改进办公室总干事哈桑•哈金森(Hasan Hutchinson)表示,大家都知道不仅仅是年纪较小的孩子,青少年也很容易受到广告和社交媒体的影响。哈金森同时称,加拿大卫生部会对在咨询期间收到的所有建议和意见加以考虑。
哈金森称,这是真正的公共咨询,任何人有意见都可以告诉卫生部,并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据,一切都是为了儿童的健康。
据加拿大广告商协会递交的意见书估计,加国人士每年在电视上观看的食品广告价值约1595亿元,约占电视广告总额的五分之一,而卫生部所提的建议将会导致一半以上食品广告被禁。但是,这一估计是基于在所建议的时间段内会有98%的食品广告被禁的宽泛假设作出。该协会在意见书中还称,此类限制措施会抑制 食品经销商向成年人传递信息的能力。
隆德称,加拿大广告商协会正在研究对策,以建议当局对此类广告加以合理的限制。
实际上,按照加拿大儿童食品和饮料广告倡议(Canadian Children’s Food and Beverage Advertising Initiative),加国广告行业已经实施了一些自律限制性措施。该项有诸多大型食品公司共同参与的计划对12岁以下儿童在观众中的占比达到35%或以上的环境中的广告食品的营养标准做了规定,还有一些参与者则同意在此类环境中不做儿童食品广告。
哈金森对加拿大儿童食品和饮料广告倡议表示赞赏,但他同时表示设定适用于所有食品广告商的标准,而不仅仅只是涉及参与公司将会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
由加拿大心脏与中风基金会领导的停止儿童垃圾食品广告联盟(Stop Marketing to Kids Coalition)则支持加拿大卫生部提出的许多政策改革建议。加拿大心脏与中风基金会的健康政策主管曼纽尔•阿朗戈(Manuel Arango)表示,从公共健康的角度来看,卫生部提出的所有建议都会带来很高的投资回报。虽然广告行业采取自律限制性措施是好事,但在制定与健康相关的立法时,首先必须关注加拿大人的健康需求。只要相关措施合理并能产生很大影响,那就是值得一试的。
根据加拿大食品药品法案(Food and Drugs Act),加拿大卫生部有权对相关广告加以规范。在卫生部就限制儿童食品广告进行公众咨询的同时,参议院也在审议一份提议修订相关法规,以对向儿童推销食品和饮料的行为加以限制的法案。该法案于去年9月提出,目前已经在参议院委员会通过,预计将于今年秋天在参议院进行三读。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大中资讯网立场。评论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亵、歧视,或令人反感的内容,本网站有权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