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法庭裁定,书面协议内容如违反租房法 协议本身无效
(大中网/096.ca讯)据CTVNews新闻报道说,最近卑诗一法庭判决租住双方私立违反《住宅租赁法》(RTA)的协议无效。
该民事庭于11月2日(周三)对此案作出裁决,认为房东和租户都不能签订协议,越俎代庖RTA中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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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曼恩(Sucha Mann)向房客德兹富利(Ali Nadaff Dezfulli)发出了腾房的通知,在2021年8月31日结束了租约。根据法庭的裁决显示,房客德兹富利和他的妻子爽快搬了出去,大约六周后,两人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在那次会面中,两人都签署了一份机打的协议,承诺今后都不会在小额索赔法庭或通过租赁服务处采取行动。
法庭法官古德温(Sherelle Goodwin)写道:"具体而言,房东曼恩同意不向房客德兹富利追讨9月至12月的清洁费用、住宅损坏或任何租金滞纳。反过来,房客德兹富利也同意不要求退还损坏押金或宠物押金,或在未来投诉该住宅租赁纠纷。"
虽然该裁决没有提供具体细节,但房客德兹富利确实去了租赁服务处投诉,房东曼恩被命令向他的前租户支付1500元。
房东曼恩试图拿回这笔钱,这引发了他通过民事庭向房客提出索赔,他声称在租赁服务处解决纠纷时已经违反了双方的协议。
根据法庭的文件显示,房客德兹富利辩称:"我不能同意放弃我的法律权利。我当时签署协议只是为了让房东曼恩退还我的宠物押金和损坏押金。"
法官古德温裁定房客德兹富利胜诉,他指出,两人签署的协议涉及RTA所涵盖的问题,而且该协议明显违反了该法条中明确规定的 "房东和租户不得规避或不遵守RTA"的条款。
鉴于此,法官古德温宣布该协议无效,并驳回了房东曼恩的索赔。房东曼恩要求偿还他在签署协议时支付给房客德兹富利的1300元也被驳回,法官古德温认为只有租赁服务处能够有权对这笔钱的用途和争议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