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被拒 女子自我上庭
一名44岁妇女在为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法律之战中,面临找不到律师的困境。这位年薪$4万元的妇女,她在经济上不满足法律援助的条件。在花光了其有限的律师资金后,她申请政府资助律师,但其申请被安省法庭法官拒绝,理由是她又足够的才智和语言技能进行自我辩护。但据法律界专家表示,即使最具才智人士在涉及个人事宜的法律案件面前进行自我辩护都会感到紧张和无所适从,特别是当案件对当事人来说,涉及其子女抚养权等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
A 44year old woman faces stonewalls in seeking legal counsel for her children’s custody legal battle. Making $40,000 a year, she is not financially eligible for legal aid. And after exhausting her funds for a lawyer, she was denied state-funded council asa judge in Ontario Court Justice ruled that she is “intelligent and articulate enough” to self-represent. But according to legal experts, even the most intelligent people will feel overwhelmed when advocating on their own behalf in a personal matter, particularly when children are involved and emotional toll is high.
44岁的诺德兰德尔(Rhonda Nordlander)请不起律师,但她也无法承受因为没有律师而导致其失去夺回孩子监护权的机会。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在长达四年的离婚官司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战中,44岁的诺德兰德尔因为没有钱再请律师而不得不代表自己出庭,她希望就安省法院(Ontario Court Justice)作出的拒绝她申请国家资助律师的裁决提出上诉。
安省法院法官邓恩(Patrick Dunn)上个月裁决称,诺德兰德尔不仅聪明而且表达能力也强,她足以应付自己的案件,而去寻找一个愿意接手这个官司的法律援助律师,然后再等其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将会导致不必要的延误。
邓恩在裁决书中称,他认为这个案件并没有复杂到令申请人难以理解的地步,该案需要的是尽快审结。
有报告显示,由于法律援助服务只向非常贫困的人士伸出援手,因此在涉及婚姻家庭法的官司中出现越来越多无律师代表的诉讼者,律师和法官认为这将会导致案件拖延更长时间,并会导致更糟糕的后果。
安省法院目前在对案件进行“分类”,以便能让稀缺的法律援助资源服务于最有需要的案件和个人。但邓恩法官的裁决凸显出这一做法所长期面临的困境。
诺德兰德尔在宾顿市一家简陋的法律咨询所担任办公室主任,她的年薪大约是$40,000元。虽然诺德兰德尔的办公室里堆满了法律书籍,但她却苦笑着说,这些书对她打婚姻家庭官司并没有帮助。
在申请法律援助被拒后,诺德兰德尔花了很长时间进行研究,才发现她可以申请政府资助的律师。她认为自己像傻瓜一样代表自己出庭,无异于会成为一群饿狼的盘中餐。
诺德兰德尔称,在申请法律援助六个月后,她在离婚抚养权官司中花费了$26,000元法律费用,以及$15,000元监护权评估费用,这导致她在今年年初时宣布破产。
在多次出庭后,承受巨大压力和焦虑的诺德兰德尔形容自己目前的感觉是“法庭创伤后遗症”。
就诺德兰德尔的收入来说,她显然没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她表示自己已经无力聘请律师。但是邓恩法官在裁决书中称,法庭也认同诺德兰德尔没有能力再聘请律师,但是她拒绝了“在她危急时”向她提供援助的建议。
邓恩法官在裁决书中称,法庭欣然承认拥有律师会对申请人母亲非常有利,就申请人财务状况而言,应按时,稳定地得到付款,而这将是公平的。
皇后大学的家庭法律专家巴拉(Nicholas Bala)指出,该案显然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案件,在决定如何对案件进行“分类”时,法官会考虑申请人的能力,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严重性和延误影响等因素。
巴拉称,一个无法获得法律服务的人会引发广泛的同情。但另一方面,法官需要明白,并且最高法院也已经明确,法庭必须谨慎花费公帑。如果一旦有人要求和需要法律服务法官就欣然允许,他们将会在法律服务上花费数十亿元。
但是温莎大学法学教授麦克法兰(Julie MacFarlane)称,将自我辩护的个人聪明与否作为一个考虑因素,将会引发“滑坡效应”。
在今年年初,麦克法兰完成了一项有关自我辩护的研究,旨在查看相关人士所面临的挑战和后果。诺德兰德尔就是该项研究中的259名受访人士之一。
但麦克法兰表示,即使最具才智人士在涉及个人事宜的法律案件面前进行自我辩护都会感到紧张和无所适从,特别是当案件对当事人来说,涉及其子女抚养权等关系攸关的切身利益。
麦克法兰同时称,相关的裁决还凸显出许多自筹资金的诉讼当事人所面对的事实,那就是在进行自我辩护后,他们很难找到愿意接手案件的律师。
麦克法兰称,她采访过的许多人一开始都有律师,但在资金告罄后只能进行自我辩护,而在他们变得不知所措后又只能再次尝试寻找律师。但是困难在于大部分律师都不想接手当事人自我辩护过的案件,因为他们担心会为此须替遗留的错误或其他问题而擦屁股。
麦克法兰认为诺德兰德尔的遭遇是不公平的,因为利用本来就不公平的情况去做决定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