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航空公司必须对国际航班中断的旅客进行更多赔偿,最高可达2,400元
(大中网/096.ca讯) 加拿大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报道说,加拿大最高法院一致驳回了国内和全球航空公司的上诉,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维持了加拿大适用于国际航班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PPR)。
包括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波特航空(Porter airlines)以及汉莎航空(Lufthansa)和法国航空(Air France)等16家国际航空公司提出质疑。他们辩称,加拿大于2019年推出的APPR 条例违反了2001年在加拿大生效的国际条约《蒙特利尔公约》。
争议在于,当航空公司可控制的因素且不是安全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取消和行李丢失时,APPR 条例制定了标准化的赔偿方案,而《蒙特利尔公约》则采取了更加个性化的方法。根据后者标准,乘客可以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受到了损害,如果胜诉,则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周五(10月4日)发布的判决书中,加拿大最高法院认定联邦法规与该公约并不冲突,这一判决意味着乘客将可以继续按照往返加拿大航班的现行规定要求赔偿。该裁决不涉及国内航班,因为国内航班也受 APPR 条例约束。
大法官罗文(Malcolm Rowe)在裁决中说:“《蒙特利尔公约》损害赔偿裁决是‘个性化’的,因为它们旨在补偿原告因他人造成的损害而遭受的损失。”
罗文还解释说,由于APPR 条例涉及标准化赔偿,因此最好将其理解为“消费者保护计划”,即乘客无需证明他们受到了伤害,即可获得固定金额的赔偿。
参与此案诉讼的消费者权益组织公共利益倡导中心(PIAC)的法律总顾问劳福德(John Lawford)说:"最高法院使加拿大的消费者保护更加现代化。"
他补充说:"他们已经认识到APPR 条例使航空乘客更容易索赔,对消费者很重要。"
APPR 条例规定,如果航班长时间延误、取消和拒绝登机被认为是在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之内,且并非出于安全需要,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提供标准化的赔偿。例如,超员预定(overbooked)而被拒绝登机的赔偿金额可高达 2,400元;因航班取消而造成的延误和其他费用最多可获得1,000元的赔偿;如果行李丢失或损坏,旅客最多可获得约2,300元的赔偿,但具体数字会根据汇率浮动。
该条例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在替代航班上照顾乘客的责任和其他义务。
最高法院裁定,APPR 条例可以与《蒙特利尔公约》并存,因为联邦法规并不涉及个性化赔偿,而是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所有乘客的待遇标准。
此前,联邦上诉法院于 2022 年做出裁决,在很大程度上跟最高法院观点一致。
代表 300 多家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向最高法院辩称,这些规定不应适用于外国航空公司,而且规定的赔偿可能超过消费者的实际损失。
国际航协发言人吕迪格(Markus Ruediger)通过电子邮件表示,该组织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
吕迪格说:"保护乘客利益的最佳途径是提供安全、高效的旅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扰。虽然航空公司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联邦政府需要集中精力改善整个航空旅行系统,特别是在其直接控制的利益链部分。"
渥太华方面则对这一判决表示庆祝。
交通部长阿南德(Anita Anand)在一份声明中说:"2019年,我们的政府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个通过立法保护乘客的政府。如今,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乘客的判决,我们认为乘客需要保护。"
但消费者权益倡导者表示,虽然这一裁决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明显的胜利,但 APPR条例仍是一个漏洞百出的法规,需要进行改革。
根据APPR条例的要求,需要赔偿的旅客必须先直接向航空公司提交投诉,投诉无果后再要求加拿大运输署(CTA)对其案件进行评估,后者是一个处理航空公司与客户之间纠纷的准裁决机构和监管机构。最终,对结果不服的旅客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一些乘客权益倡导者表示,尽管去年加拿大运输署推出了简化投诉程序的新措施,但该系统对消费者来说仍然难以驾驭,人们常常感到延误和不透明。
加拿大运输署透露,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5日期间,乘客向该机构提出了43,549起投诉。在处理新的投诉时,预计积压案件有 79,000 起,其中一些案件可以追溯到几年前。
消费者权益组织"航空乘客权利"(APR)主席、本案诉讼代理人卢卡奇(Gabor Lukacs)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为联邦政府再次尝试修订法规提供了机会。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法院的判决为修订APPR 条例并纠正其诸多缺陷的举措注入了新的活力......该判决维护了加拿大乘客获得公平对待的权利。"
然而,现有法规未能达到欧盟"乘客保护的黄金标准",他呼吁参照欧盟规则的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