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要交出加拿大暗中监视中国大使馆文件,渥太华将上诉
来源: 大中报 张焕然
大中报综合讯:中国移民黄清(Qing Quentin Huang,音译)被控企图向中国提供加拿大机密资料一案,目前法庭继续审理。联邦法院大法官默斯利(Richard Mosley)下令,要求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将监控中国大使馆的相关文件移交给辩方,但加拿大国家安全情报局以损害国家安全及国际关系为由,拒绝提供针对中国大使馆的间谍活动资料。
此案发生于2013年12月1日,时年53岁的加国公民黄清在安省伯灵顿市(Burlington)被捕。他当时任职于Lloyd's Register,该公司是军事承包商之一。据称他致电渥太华的中国大使馆,试图将加拿大的海军机密交给中国政府。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在一次不相关的情报调查中发现了黄清的谈话并进行了录音,然后把证据交给了加拿大皇家骑警。黄清于2013年被指控违反《信息安全法》(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2013年12月20日,黄清以50万元担保金保释出狱。
黄清通过辩护律师一直不承认自己犯有间谍罪。要求要出示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当时监听中国大使馆的完整讯息,以及为何能监听的完整授权令。
CSIS的窃听纪录通常被列为机密资料,但由於该宗案件属於刑事性质,因此辩方有权知道相关的窃听证据如何获得,以及窃听内容,以进行抗辩。
法官默斯利在8月时裁定,CSIS逮捕令的部分内容和一些证明文件可以交给辩方。代表政府的律师对此提出上诉,指法官错误地认为,相关资料的披露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
默斯利法官强调,他一直试图仔细平衡情报局窃听令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如果我认为该信息是无害的,我就会下令将其披露。”
当针对黄清的案子在2013年开始时,检控官披露了情报局经过删减后的部分窃听内容。
但是辩方后来辩称,需要查看那些文件的未编辑版本,以对窃听来的证据提出质疑。默斯利法官于两年前首先下令向辩方披露一些情报局的资料,虽然政府也有上诉但还是被执行。
在黄清案的公开文件中,没有任何记载说明情报局为什么对中国大使馆感兴趣。世界各地的安全机构经常以外国外交官为目标,铲除潜在的间谍或阻止影响竞选活动。对大使馆的监视非常普遍,但任何国家都极少承认,或公开相关的文件。
此案现由联邦上诉法院审理,如果保密问题得到解决,案件将被送回刑事法庭进行审讯,但审讯将不会对媒体和公众开放。前司法部律师韦斯特(Leah West)指,这宗案件的审讯已经拖延了很久,显示在裁定资料应否披露的问题上存有很大的分歧。
根据资料显示,黄清是属于海运工程师,毕业于中国武汉华中科技大学,获得了工程学士及硕士学位,主修海事工程和海洋流体动力学。之后他也曾前往新加坡和瑞典,从事海事建筑和工程的工作,2001年他移民到加拿大卑诗省,几年后在安省注册并执业。
2006年开始,黄清就为Lloyd's Register加国造船公司的承包商工作,主要是审核构造设计的工程师,此事件爆发后,该公司停止了黄清所有相关的业务。承接加国造舰工程的造船公司曾在声明中表示,黄清并不是该造船公司的雇员,只是在下游承包商工作,且并未经安全背景检查,因此不可能接触机密资料,也从没进入船公司的物业,加拿大国家造船相关保密资料是不会被泄漏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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